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解读如下:

  漳州自然条件优越,花卉苗木产业基础扎实,全市形成以龙海区、高新区发展水仙花,漳浦县发展洋兰、榕树盆景、高端景观苗木,南靖县发展国兰等区域特色明显的花卉产业发展格局。2021年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34.51万亩,占全省24.8%,全产业链产值366.42亿元,占全省31.5%,出口额9996万美元,占全省73.6%,均位列全省首位。但是受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科技支撑不足、研发能力较弱、产出效率低等制约,一定程度影响了产业良性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破解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碰到的瓶颈问题,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市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条措施》中,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具体的任务内容、工作举措和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有:(一)科学规划布局。将龙海、漳浦、南靖、长泰、高新区等主要花卉主产地划为一类花卉苗木主产区;其他县(区)划为二类花卉苗木产区,推动沿海山区协同发展。(二)加快花卉苗木交易市场建设。重点加强和提升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百花村”漳州花卉交易中心、漳浦兰花大世界和南靖花木专业市场建设和花卉苗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市场,提升漳州花卉苗木产业的知名度。(三)建立星级新型经营主体评选制度。建立市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星级新型经营主体评审认定机制,评选一批星级企业、大户或合作社,给予相应的补助壮大企业规模,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四)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每年争取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认证不少于20个,除省级财政对1/3新品种权奖励补助外,剩余2/3新品种权未获奖补的,市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获得认证数量每个奖补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年争取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2个,对获得省级种质资源库建设的单位,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当年实际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奖补2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花博会和相关花事展示展销活动,各地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支持花卉产业发展。推动信贷担保模式和信贷品种创新,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六)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对花卉苗木产品质量、出口质量和生产技术、加工、包装、冷储、保鲜技术、包装材质、温室大棚、花药、花肥、基质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管理。(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机制,完善培训政策,强化人才支撑,优化涉花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服务方式,壮大人才队伍,推动产业发展。(八)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压缩进出口花卉苗木通关时间,实行花卉苗木出口预约24小时报检报关、上门验放,适时推进在漳州建立海关花卉苗木公共保税仓库,建设入境植物检验检疫隔离苗圃,提供快速办理运输证、检疫证服务。(九)推进国际和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支持花卉企业向外拓展,加强与台湾合作交流,进一步优化提升产品的包装、储运等,提高我市花卉苗木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和知名度。(十)大力宣传花卉文化。利用“花博会”等平台开展花卉展示展销、花卉节庆、知识竞赛和技术论坛,组织更多花事活动,培育花卉消费群体,扩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

  (一)注重科学布局。把种植面积占全市2/3、总产值占全市4/5的龙海区、漳浦县、南靖县、长泰区、高新区划为花卉苗木一类主产区,鼓励引导各种资源向优势产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聚;其他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划为花卉苗木二类产区,推动沿海山区协同发展。

  (二)支持电商发展。瞄准线上市场,在建成全国第二个抖音电商直播基地和京东(漳州)花卉数字经济总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花卉电商支持力度,对电商销售发展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花企花农利用新媒体拓展线上业务。

  (三)引导科技创新。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新品种研发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并与省级补助叠加享受,真正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苗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力度。

  (四)保证政策连续。采取持续补助政策,体现政策连续性,政策执行期为5年,且多项优惠政策叠加,更加有利于规模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