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4日消息:居住小区绿化是建设“绿色北京”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北京共有居住小区3626个,占地面积3.3亿m2,其中,绿地面积是1.2亿m2。虽然它仅相当于全市城镇绿地面积的1/50,但它在城市中分布最广,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是建设“世界城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经过多年的努力,北京居住小区的环境绿化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有不少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但此项工作发展很不平衡,长期积累的问题比较多,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在:

  1.领导缺位、管理不力。从目前的管理体制上看,居住小区绿地规划的审批与验收是由北京城市规划委员会负责,比较侧重于房屋建筑的规划审批与验收。市园林绿化局作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但缺少执法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则认为自己不是绿化管理的专门机构,只是代替业主或开发商对绿地进行养护与管理,能维持现状就不错。

  2.设计理念脱离实际。不顾居住小区人口多、住房密集的特点,以及北京严重缺水的现实,追求过大的水景工程建设,造成建筑尺度失调,空间布局不合理。许多水景工程建成后只使用过一、两次,诺大的“水景”闲置不用,导致小区绿地环境恶化。

  3.资金投入不足。现在小区绿化收费一般采用的是1996年制定的标准,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0.55元。随着物价的飞涨,支出越来越高,人工费、水费、肥料费、设备费、草地树木更新费等,根本入不敷出。长此下去,势必严重影响居住小区绿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4.技术力量严重缺乏。小区绿化一般采取自管或委托管理的方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普遍缺乏绿化人才;“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一般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者仅有一、两名骨干,由于管理范围过大,顾及不周。目前,不少小区绿地中病虫害比较严重,有些小区树木呈现“小老头”现象,甚至成片缺株死亡;草坪“斑秃”,甚至成块、成片死亡,极大影响整体景观效果。

  5.植物配置不合理。植物景观特色不明确,千篇一律的树种,单调雷同的色块,虽然有花有草,却不具有自己的景观特色。缺乏季相变化,多数小区春季景观极佳,而夏、秋、冬三季植物景观却单调乏味。彩叶植物及喜阳植物的栽植地点不妥,致使植物叶色不正,生长衰弱,甚至枯枝死亡。一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使用的居住小区,因植物株距较小,严重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

  6.绿地处理不当。几乎所有小区都存在着在建筑垃圾基础上进行绿化问题,表面仅有5-10 cm的土层,土层下面尽是建筑垃圾,尤其是水泥、石灰的堆积,必定造成土壤渗漏或硬结。

  1、进一步强化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权限。北京居住小区绿地规划审批与验收工作,明确归属北京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没有北京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任何居住小区的绿地建设都不得施工、验收与使用,并把此规定明确写入《北京市绿化条例》。

  2、进一步细化居住小区绿化评价标准。国家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的相关文件都有一些明文规定,结合实际调查情况,我们认为还需要把这些规定具体化、细化。

  (3)居住小区绿色植物的栽培是否符合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乔灌草搭配是否合理、生长是否旺盛,有无病虫害;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居住小区绿地管理是否到位,绿地管理方式和运行是否顺畅,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力投入是否合理,资金投入是否到位。

  (5)居住小区绿地管理的相关文件,包括绿地规划、植物种类、病虫害防治等文件是否齐备。

  3、进一步落实绿地规划验收的时限。植物生长有一定周期,初栽时成活不等于真正成活,许多问题不是一、两个月或者一、两年就可以定论的。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和制定一个合理的绿地验收年限。在保证植物栽培完全成活的情况下,规划、施工单位才能终止其责任。

  由市园林绿化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把“小区水景工程”作为一个专项问题来解决。今后,对任何一份有“水景工程”建设的施工规划都要进行严格审查。不仅要审查“水景工程”自身的科学性、艺术性,而且要审查建设“水景工程”项目的条件,对没有天然水系、没有“中水”设施、没有维持水景正常运转措施的规划一概不予批准。对一些已经确认荒废、无法挽救的水景工程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

  1、改变小区“绿化费”收费标准。其标准应该随着物价和物业服务费的调整而适当提高。同时,改变完全按照“建筑面积多少”来收取绿化费的办法,应根据小区绿化好坏的等级再按“建筑面积多少”来收取绿化费,比如,优秀小区每平方米收取2元,良好小区每平方米收取1元,一般或较差的小区每平方米收取0.55元。

  2、广泛开辟资金来源。小区绿化的资金主要应由小区的业主负担。但为了让每一位市民都能享受到北京绿化工作的成果,市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把小区绿化建设纳入到自己的工作范围,在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变通的办法,诸如种苗价廉一点;水费与居民用水同等对待,等等。

  3、增加小区物业服务措施。如利用森林植物是一种可再生资源的特点,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种苗繁殖,推进绿化改造。发动小区业主认养树木,共同管理,维护树木正常生长。

  1、积极补充、扩大小区绿化工作的技术力量。动员大专院校或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加入到小区的绿化工作队伍中来。注意解决他们的生活待遇、职称评定问题,增加吸引力。

  2、加强对现有居住小区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由市园林绿化局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动员北京高等院校师资力量,编写教材,举办培训班。经过考核合格发给职业等级证书,逐步实现小区绿化工持证上岗。

  3、建立专门的绿化工作技术指导站。根据北京地区园林植物生长的情况,随时发布工作指导意见,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1、突出小区植物景观特色。在绿化规划阶段,应按小区的特点及植物的特性,确定小区的植物景观特色,如欧洲风格、芳香园、牡丹园等,尽量避免雷同,一经确定,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改动。

  2、加强夏、冬季,尤其秋季的植物景观建设。要求对小区的植物种类进行一次普查,调整目前过多的观春花植物,增加观夏、秋、冬季的花果树及常绿树种,运用“突出一季,兼顾三季”的配置手法,使小区绿地真正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3、调整彩叶植物及喜阳植物的栽植地点。检查小区内彩叶植物及喜阳植物的栽植地点,将那些叶色不正,长势不良的彩叶植物及喜阳植物解救出来,栽植于阳光充足地点。

  4、移植过于拥挤的树木。加紧把那些拥挤不堪、生长不良的树木移走或砍除,加大树木生长空间。

  在现有基础上,乔木类推荐:水杉、杜仲、七叶树、新疆杨、梓树、黄金树、榉树、皂莢,以及粗榧、杂种鹅掌楸、椴树、黄连木、全缘叶栾树、美国肥皂荚、薄壳山核桃等;

  花灌木类推荐:白鹃梅、鸡麻、多花栒子、欧洲琼花、文冠果、猬实、红瑞木、紫珠、秋胡颓子、海州常山、紫叶矮樱等;

  花卉类为便于养护管理,最好以宿根花卉为主,推荐芍药、玉簪、杂种耧斗菜、宿根福禄考、荷包牡丹、桔梗、紫菀、芙蓉葵、蜀葵、景天类等;

  地被类推荐:沙地柏、金山绣线菊、地锦、扶芳藤、山荞麦、二月蓝、紫花地丁、蒲公英、蛇莓、白三叶、百里香、马蔺、地被菊、羽衣甘蓝、麦冬、崂峪苔草、荚果蕨等。

  1、加强对小区绿化用地的验收。对小区绿化工程的验收,不仅要验收地上部分,如绿地率、树种、种苗等,还应当验收绿化用地的地下部分,即表土下30-50cm内必须清除大量的建筑垃圾,50cm以下的土层适当清除建筑垃圾。

  2、对现有绿化用地地下部分进行土壤改造。伴随着树木花草的更新,更换土壤;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建造一些池、台,局部抬高、加厚土壤层,改善树木花草的生长条件。

  1、每个居住小区都要建立绿化档案。物业服务企业应把小区绿化作为重要内容,单独建档,并把养护管理情况,随时充实到绿化档案中。档案具体内容应该包括:小区绿化规划施工图及其说明、小区绿地施工记录、小区绿地验收记录、小区绿地平面图、小区绿色植物配置图和植物名录、小区绿化管理记录、小区绿色植物病虫害发生与治疗记录、小区树木花草更新记录、小区绿化费用使用情况记录等。

  2、将小区绿化的有关资料纳入城市绿化建设档案进行管理。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详细了解每个的小区绿化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随时提供必要帮助,不断提高整个北京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