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一局长收受名贵兰花被判刑警示领导干部:别让自己的生活情趣给人以“可乘之机”

  3月17日,被称为“兰花局长”的浙江省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周华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临海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引人注目的是,法院认定周华清受贿财物共计35万余元,其中收受的兰花就价值20万元。这个自称“不差钱”的“兰迷”,曾坚持权力需要阳光照耀,而兰花喜好阴湿环境,莫非是兰花的习性改变了他的为官之道?正所谓成也兰花,败也兰花。记者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力图揭开这位“不差钱”的“兰花局长”的兰心“贿”质。

  出生于浙江临海一个普通家庭的周华清,曾形容自己的从政之路像山野里的兰花一样逐渐被人发现、赏识。

  1981年9月,经人推荐,两次高考都名落孙山的周华清到邻近的黄岩彭屿中学当了一名代课老师。1985年1月,周华清被招到临海市尤溪镇当了一名乡镇干部,此后他又在香年乡等地工作。1989年,闲来无事的周华清偶然上山采来了一盆野兰,放在自己的单身宿舍里,感觉兰花甚是高洁,而且越养越香。至此,周华清踏上了自己的“爱兰之旅”。闲暇之余,他常常上山寻找兰花,一旦找到自己喜欢的兰花品种便移植回家种养,每有收获都喜不自胜。当时,在他眼中,兰花和一般的花花草草并没有什么不同,养兰纯粹是一种爱好。

  也许是因为工作勤奋,也许是因为为人低调,周华清渐被组织看好,由此走出了一波仕途中的“慢牛”行情:当了近10年的乡镇一般干部后,1995年1月至1998年4月,他开始频繁地变动工作岗位,先后在临海的白水、涌泉、上盘、小芝镇担任镇长助理、副镇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兼镇长。而周华清真正被“价值发现”,是在他任小芝镇党委书记兼镇长期间。在任4年间,他主张把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强力推出闻名全国的“便民窗”,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赞赏。尤其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后,周华清更是成了名人。此后,他先后任临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大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随着角色的转变,周华清的养兰观念也在悄然改变,由爱好到嗜好到痴迷,甚至几近疯狂。

  从2002年开始,为了获得一些珍稀的兰花品种,周华清开始花钱购买兰花,种养兰花的规模也逐步扩大,并有了专门的花房用于种养兰花。周华清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2003年在浙江省第二届蕙兰展中,他养的“下山新梅”还获得过银奖。不久,他被临海市兰花协会聘为顾问。

  兰花作为一种名贵花种,越稀有越名贵,有些兰花一苗就价值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养兰就意味着经济上的投入。光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周华清根本无法满足自己不断疯长的嗜好。而此时,一些想要找周华清帮忙的人开始投其所好,以兰花为手段和他拉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