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在阳台上种植花草,将会获得政府的补贴奖励?深晚记者昨日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求证获悉,该项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这意味着在自家阳台上种植花草不在奖励对象范围内。
近日,《深圳市立体绿化建设实施办法》印发,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属于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项目的立体绿化面积,除已列入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其他应当给以经费补贴奖励。补贴对象为相应投资主体。”《实施办法》还列出了经费补贴参考标准:花园式屋顶绿化为300元/平方米、简单式屋顶绿化为180元/平方米、其他类型立体绿化为150元/平方米。该条款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解读为,在自家阳台上种植养护花草,也能申报相关补贴奖励。
深晚记者采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补贴奖励的范围是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投资新建及改造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上的立体绿化,补贴的对象是实施了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这意味着市民在自家阳台上种植花草,并不符合申报条件,无法获取相关补贴奖励。但是深圳近年来每年都会开展家庭“最美阳台”评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对自家阳台、庭院、天台等进行绿化美化,参与“绿美深圳”的建设。
据了解,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深圳通过综合立体绿化经费补贴、绿化指标折算、技术创新奖励、优秀项目奖励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各类立体绿化建设。目前全市立体绿化总面积已超600万平方米,仅2023年全市新增立体绿化面积就达36.7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