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申报、实地抽查和专家书面抽查评价等评审程序,闽侯县检察院被认定为福建省公共机构第一批节水型单位。

  闽侯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加大节水改造力度,做好节水日常监督管理,强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节水管理工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由办公室(行装组)、检督办人员为成员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行装组)负责与物业公司配合,具体落实好机关节水各项要求,增加检务督察部门负责日常节水监督工作,将机关节水工作情况纳入月度、季度考评的参考指标,增强全体干警职工对机关节水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实现从原来的办公室行装部门“单打独斗”向全院上下齐发动共同搞好机关节水工作的根本性转变,让机关节水成为大家的共同责任,营造联动协同、积极配合、互相监督的良好的节水氛围。

  修定完善《节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节水规章制度,制定节水指标和节水规划,为长期的节水工作打下基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节水领导小组暨创建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节水例会,评价分析用水节水情况,表彰节水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探讨分析具体节水方向和措施,不断提高节水效率。健全节水管理网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切实将节水管理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指定专人每月抄报水表,分析评价用水情况,定期检查维护供水管道、用水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后勤保障部门联系采取改进措施,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消除用水安全隐患和节水工作薄弱环节。

  用水器具均按要求釆用节水型器具,在所有卫生间内配备快开式水龙头、感应式水龙头、按压延时自闭式小便器、两档式低位水箱等,保证用水人员在正常使用时能达到节水型用水器具所要求的用水量。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平时注意做好日常节水措施,查看洗浴室喷淋头、花草树木区灌溉用水龙头或喷头、食堂就餐区水龙头等是否存在“长流水”现象,一旦发现及时关闭开关阀门,并提醒告诫相关责任人员。物业保安坚持每天下班后机关内巡逻检查,包括用水、节水检查,维修人员经常进行用水设备设施巡查和维护,水阀、水管等出现损坏滴漏及时予以维修更换。总之,努力在人员安排、职责落实、检查维护等方面为机关节水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加大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节水宣传教育,使每个人都认识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每年六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展板、电子屏滚播、横幅、标语、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在全院开展节能节水宣传活动,同时增加公共用水点的节水宣传标语和节水宣传海报,在院内每个用水点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牌,让节水宣传内容放眼可见、深入人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发放各类宣传单(册)约320余份(册),内容主要是介绍节水小窍门、传播节水公益广告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搞好节水工作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大事,不断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