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春”字的植物中文名有不少,比如迎春花、探春花、望春花、领春木、春兰、春飞蓬等。其实,在植物的学名里也有不少用“春”命名的。

  学名是科学名称的简称,植物的学名由《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所规范。法规开头的六大原则之一就是植物学名必须用拉丁语命名,即使是非拉丁语来源的名称,也必须拉丁化。

  因此,要寻找用“春”命名的植物学名,首先要看一下拉丁语中“春天”这个词ver。在IPNI(International Plant Names Index,国际植物名称索引)网站上检索发现,至少有4个学名以veris(ver的单数属格,意即“春天的”)作为种加词,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黄花九轮草(Primula veris),也就是报春花属的“模式种”(可以简单理解为这个属的代表种)。

  黄花九轮草广布于欧洲南北各地,并向东一直分布到西伯利亚,在中国新疆西北部一隅也有野生种群。它在英格兰的花期是4~5月,在林奈家乡瑞典的花期是5~6月,正是春意盎然之时。

  在报春花属植物中,黄花九轮草的花期算是比较晚的。欧洲另一个常见种欧洲报春(Primula vulgaris),在英格兰从冬天的12月就开始开花了。很可能正是这个种,让林奈为报春花属起名Primula,它来自拉丁语词primus(意为“第一”)和表示小巧的后缀-ula(相当于汉语中的“子”“儿”),暗指报春花属是春天第一批开花的植物之一。这与中文名“报春花”实际上异曲同工。

  在拉丁语中,“春天”这个词有专门的形容词vernus、-a、-um和vernalis、-e,以此命名的植物就比较多了。比如番红花属(Crocus)植物有一部分在秋季开花,上海崇明岛栽培的著名香料植物番红花(Crocus sativus)要到深秋11月才开放。然而这个属中更多的种在春季开花,其中一种干脆就叫春番红花(Crocus vernus),原产阿尔卑斯山及周边山地。与此类似,著名中药植物玄参(Scrophularia ningpoensis)在夏秋季开花,但主要分布于欧洲的春玄参(Scrophularia vernalis)却在春季开花。

  在古罗马政权达到鼎盛之前,地中海范围文化最发达的族群是希腊人。古希腊语承载了大量文化信息,罗马人在吸收时,也不可避免把大量希腊词汇(甚至希腊字母)引入拉丁语。中世纪以后的欧洲学界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大量使用古希腊语构建新名词。

  古希腊语的“春天”一词在植物学名中也有利用。比如兰科的悬树兰,是新西兰的特有物种。

  1826年8月,英国植物采集家艾伦坎宁安(Allan Cunningham)到新西兰采集植物,不仅采到了这种兰花,还在给英国著名兰花专家约翰林德利(John Lindley)的信中说,它的盛花期是每年9~10月份,正当新西兰的春季。林德利受此启发,就把悬树兰属命名为Earina。

  正如番红花属和玄参属的情况一样,悬树兰属各个种的花期差别很大。这个属在新西兰还有两种,花期分别是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3月(南半球夏季)和1~6月(南半球夏秋季),结果便被命名为Earina aestivalis和Earina autumnalis,其中的aestivalis和autumnalis分别意为“夏天的”和“秋天的”(中文名也相应拟定为“夏花悬树兰”和“秋花悬树兰”)。

  法国植物学家德堪多(Augustin de Candolle)也用过希腊语的“春天”一词。他为欧洲和西亚常见的一种早春开花的十字花科一年生小草本绮春新建了一个属,取名Erophila。

  原始文献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名字的词源,但它显然来自古希腊词。作为新属下的种,绮春的学名则是Erophila verna,其种加词verna又是上面所说拉丁语“春天的”之意,堪称希拉合璧。

  可惜的是,分子研究表明绮春属不成立,必须并入葶苈属(Draba),于是Erophila这个属名在用了近两百年之后也只能“退役”,绮春的学名仍恢复为当年林奈最早命名的Draba verna。

  最后再说说英语中的spring这个词。它本义其实是“冲出,涌现”,由这个意思派生出动词词义“跳”和“弹起”,以及名词词义“弹簧”和“泉水”(显然,泉水是一种从地下冲出来的东西)。

  而春天是一个万物萌动的季节,许多休眠了一个冬天的宿根植物“冲出”地面,开出灿烂的花朵,就像上面提到的黄花九轮草、欧洲报春、春番红花、春玄参和绮春一样,许多蛰伏了一个冬天的动物也在这时“涌现”。管春天叫spring,真是太合适了。这样看来,英语spring这个词与中国二十四节气中“惊蛰”的含义又是异曲同工。

  英语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主流语言(就像林奈时代的拉丁语一样),但它不能用来命名植物学名。

  用spring这个字符串在IPNI数据库中搜索,查到的学名并不多,而且绝大多数来自人名。比如美国西南部有一种禾草,学名Bothriochloa springfieldii(中文名可拟为“绒头白羊草”),种加词就是用于致敬一位叫哈里韦恩斯普林菲尔德(Harry Wayne Springfield,1920~2013)的美国林业工作者。

  Springfield(斯普林菲尔德)这个名字也常用作地名,最著名者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因为此地曾设有国营兵工厂(现已关闭)而知名。由于“斯普林菲尔德”这个名字太长,这家兵工厂的名字常被意译为“春田兵工厂”,这是望文生义的误译。

  这个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地名,是17世纪的一位英格兰殖民者用他的家乡埃塞克斯郡的斯普林菲尔德命名的。而英国这个斯普林菲尔德的词源非常清楚,本义是“住在泉水边之人的牧场”。因此如果非要意译的话,Springfield应该是“泉野”,既与“春”无关,又不是“田”。

  这也是为什么英语国家的地名按照翻译界规范基本都要音译,哪怕看上去很简单的单词也要音译。无他,如果没有考证过词源,意译很容易出错。所以这也算判断一本译著水平的经验之一:如果你在书中见到了许多意译的地名,那么做好这本书译笔不好的心理准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