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用植物油成品在运输过程当中产品安全,避免食用油在运输过程中交叉污染,不良贮存等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发生,以及顺利与购买方交付产品,特制订本制度。3.1 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食用油专用的食用植物油罐车,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其他容器运输。罐体印有食用油专用字样。3.3 运输油罐车罐体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具有良好的密闭性,防止油脂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以及因空气或雨水进入造成的油脂氧化酸败。3.5 运输工具应定期进行清洁,运输不同品种的食用油应及时清理清洁罐体,并有清洁记录。3.6运输前对运输油罐车罐体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清洁达到卫生要求,同时做好记录。3.7 食用植物油成品装入运输油罐车后,应对罐体进出口进行铅封。铅封应确保只有破坏铅封才能取到油。3.9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运输,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防止运输容器受到污染。3.10 运输过程中平稳安全、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4.1 收货应先检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供应商验罐记录等。运输车辆是否食用油专用车辆。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复印件,随货同行单,封样,供应商装车前验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