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的农牧交错带和牧区是我国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地区。由于长期对土地掠夺性开发,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沙化和整个生态环境的恶化。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治理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但在不少地区其效果却是事倍功半。世纪之交,为了加速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国家采取了退耕还林还草重大举措收到良好效果,凡认真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农、牧业生产方式开始改变,生态、经济开始步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如陕西省的吴起县,通过全面退耕还林还草,大力种植沙棘和苜蓿等,不仅有效治理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而且促进了草业、牧业、农业和沙棘等产业化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以草为主的草地畜牧业还未走出几十年来陷入的困境。即使在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国家的补偿政策仍重林轻草,还草和发展草业比退耕还林存在着更多的问题,影响着草地保护和建设。

  在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草地是林地不可替代的主要植被类型,它既是保护土地免受侵蚀而退化的绿色屏障,又是该地区草地畜牧业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在这些地区,草地一旦被开垦,不但农地生产力不稳,而且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成为沙尘暴之源。实践证明,在这类地区大面积发展乔木林是难以成功的,往往成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都很低的小老树林;而恢复适于放牧的草灌植被则比较稳定,且有利于草地畜牧业的发展。早在1935年,美国土壤学家梭颇在“中国北部和西北部之土壤”中就指出:“吾人分析以往黄土区农业失败之原因,知黄土高原大部实皆不应耕锄,而宜专种牧草,借以避免侵蚀之发生。”2000年,中国工程院任继周、山仑院士也先后提出:“草业、畜牧业应是整个西部地区的支柱产业”,“西部发展,草为先”的著名论断。但实际情况是,几十年间专家的呼吁和政府的号召并未产生相应的成效,草地的保护和建设至今仍是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最薄弱环节。

  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区草地畜牧业如何才能走出困境,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是值得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最近进行了有关调研的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土保持研究著名专家杨文治和梁一民研究员。

  黄土高原从东南到西北因水热条件的地带性差异,天然植被亦呈地带性分布,依次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年降水量550毫米以上)、森林草原带(年降水量450~550毫米)、干草原带(年降水量250~450毫米)和荒漠草原带(年降水量250毫米以下)。人们常说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其大部分处于干草原带和荒漠草原带。在这两个地带土壤水分生态条件恰处于水分补偿失调和土壤强烈干旱区,因此其天然植被只能是以旱生的草本、半灌木和灌木植物组成的荒漠草原和草原植被类型,植被盖度一般为0.3~0.5。尽管在水分条件较好的一些小生境也能生长稀疏的乔木树种,主要是适宜散生的树种,但就大面积而言,已没有林地生长的水分条件,也没有适宜的成林树种,这是由土壤水分生态环境决定的。人们曾根据一些散生树种生长良好,就误认为适地适树,用于造林,结果并不如愿。相反,这些地区种植草和灌木,其稳定性和生态经济效益都更好。此外,多年来的研究表明,容易起沙的沙地,如有盖度0.3~0.4的草被覆盖地表,防治风蚀的效果比空间郁闭度0.3~0.4、而地表裸露的乔木林效果要好。但长期以来,在造林种草中,多存在重林轻草、重乔轻灌倾向。实际上,在这些地区无论是生态环境建设,还是发展以草地畜牧业为主的农村经济,草(灌)地都是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对草(灌)地只索取、不投入,只利用、不保护、不建设,甚至为了眼前微小的经济利益开荒种地、超载滥牧、乱挖药材等行为,导致草原退化、沙化等加剧,破坏了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系统脆弱,一旦遭到破坏,要恢复、重建是十分困难的。草地保护和建设不受重视,这是该地区草地畜牧业长期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

  在适宜造林地区,国家对退耕还林采取了补偿措施,但退耕还草,特别是退牧还草得不到应有补偿。在草原、荒漠草原地区,以放牧为主的草地畜牧业是该地区群众生存的经济来源。为了改善生态环境,退耕还草、退牧还草以促进植被恢复是十分必要的。但退耕还草和禁牧后,为维持群众生计,政府有必要给予合理补偿。按目前规定,退耕还林属生态林的,国家补偿8年,还经济林补偿5年,退耕还草却只补助2年。这样,在本来适宜退耕还草的地区也大面积造林,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因此,在不宜还林的干旱、半干旱地区,还草,特别是以生态效益为主,恢复自然草被的退耕地或退牧草地,国家亦应给予合理补偿,或补偿年限应适当延长,每亩补助粮食可按该地区人均土地面积和平均土地生产力确定(如人均土地面积大,单位面积补助少)。黄土高原不同植被地带生态建设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不同,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和政策时,须区别对待,尤其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其自然条件更加严酷,群众生活和生产条件更加困难,所以在补偿政策上应适当倾斜。

  钱学森院士倡导立草为业;不少学者也提出,西部开发草为先。但退耕还草、发展草业还仅限于倡导、号召,实际生产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群众无法大力实施。例如,陕北吴起县庙沟乡,一户在退耕坡地种了90多亩苜蓿,县里草业公司收购苜蓿干草时,这一农户在割草季节仅有50岁左右的老两口在收割,连续40多天只割完40多亩。因当地劳力少,雇劳力的成本较高,于是另外的40多亩就留在了地里,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碰上连阴雨天,割过的草一旦发霉,又卖不出去,造成经济损失。2005年该户卖草7000多元(苜蓿第3年产量最高),为此县上奖励手扶拖拉机一辆。农户说如果有割草机,90多亩草就可全部按时收割,会有更大的经济效益。要真正立草为业,实现产业化,必须有相关部门实实在在解决各方面问题。

  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山坡旱地是否适宜大面积种植苜蓿等高产优质牧草,也是需要探索的科学问题。据研究,在水分充足条件下,每亩年产鲜草量可达5000公斤左右。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指出,“美国西部,1方水投在草上的收益至少比投在小麦上要高3倍,所以灌溉地用来种饲料玉米和苜蓿,而不去浇水种小麦。在中国种苜蓿产值至少比种小麦高3倍,而且草在世界上是卖方市场,这种趋势若干年后也不会改变。”在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区旱地种植苜蓿,因水分不足,不仅生产潜力难以充分发挥,一般每亩年产鲜草1000~2000公斤,而且4~5年后,5~6米土层储水被消耗殆尽,形成难以恢复的利用型土壤干层,使草产量进一步下降,其后茬也无法继续种植深根性作物和牧草。目前,黄土高原退耕还草都是以苜蓿为主,吴起县目前大约有10万亩退耕后的3~4年生苜蓿草地,大部分为山坡旱地,5~6年草地衰败后,将会出现新的问题。据此认为,在半干旱地区旱地(包括梯田)不宜作为永久草地种植高产牧草,应把种草纳入农田的草粮轮作系统;部分草地可用作牧草种子生产。实施草粮(包括饲料作物)轮作既可收草养畜,又可以草养地。这种草地农业系统,从种植区划上以解决黄土高原半干旱地区农业、草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在干旱、半干旱的黄土高原及整个大西北,草地畜牧业是区域性支柱产业;在农牧交错区,草地畜牧业也是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摈弃将种草养畜视为副业的观点,使该地区草地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杨文治和梁一民研究员强调还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草地的保护与建设。草地是草地畜牧业发展的基础,为改变过去以户为主,掠夺性滥牧、过牧生产方式,一切草场(地)资源实行有价使用。这是改变滥牧、过牧,掠夺性利用草场资源的重要措施。首先通过禁牧恢复草场植被生产力,然后各地可根据草场数量、质量确定其价格,制订维持草场生产力及收费等使用办法,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使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实施草地改良措施,如补播优良灌、草种,实行水肥管理以提高草场质量和生产力。在吴起县的研究表明,如果草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草地产量比滥牧情况下可提高3~5倍。

  2.以草定畜,夏秋轮封轮牧,冬春舍饲催肥,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及地广人稀的荒漠草原区,天然草地是可永续利用的绿色资源。合理的放牧有利于草地更新和牧草生长;相反,只封不用不仅是资源浪费,而且也会造成草地退化。目前,为了恢复林草植被,采取禁牧是非常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大面积天然草地仍应以放牧利用为主,放牧饲养是一种比较经济的饲养方式;适度放牧也是维持天然草地正常生长发育和保持较高生产力的需要。实行“以草定畜,划区轮牧,舍饲育肥”的生产模式,是充分、合理利用天然草地资源,发展草地畜牧业的科学途径。以草定畜,以草地牧草平均产量的一半作为可利用部分,计算允许的最大载畜量。轮封轮牧,以草定畜后还必须实行轮封轮牧,使牧草得以正常生长发育,特别是在牧草返青的春季,应禁牧;春末至冬季均可依据牧草生长情况进行轮牧。舍饲催肥,在放牧基础上,于冬、春应以人工草地生产的优质干草为主,辅以作物秸秆、精饲料实施舍饲催肥,以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为提高草地畜牧业产量、产值,各地应该根据环境、资源条件,选用优良品种,优化畜群结构,提高商品转化率。连同草地生产力的提高,草地畜牧业生产则有较大的提高潜力。

  3.实现草地畜牧业产业化。无论是草业、牧业,从草地的科学管理、牧业生产的组织到商品的转化流通,必须建立完整产业链。有关部门须在条件、技术、政策、组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调。现代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趋势是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黄土高原的草地畜牧业必须转变过去以户为主、自给自足,分散滥牧,只掠夺利用、不保护不建设草地等落后生产方式。大力探索“公司+协会+农户”及专业户联合等各种经营模式,使草地畜牧业真正作为区域支柱产业经营,提高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