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人类学:一部关于花文化的民族志》,〔英〕杰克·古迪 著,刘夙 胡永红 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这本书是人类学家杰克·古迪聚焦花文化的一部民族志趣作,对这一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做出了权威而全面的阐释,介绍了花文化在人类社会中所呈现出的传承性、多元性和变迁性。

  民族志,是人类学常用的研究方法,亦是研究成果的文字体现。故中文版以鲜花人类学为题,既是强调花对人类生活的重要性,也是突显花文化在人类社会中所扮演角色的生命力。地球上的开花植物多达数十万种,而在人类社会数千年的演变中,它们的实体和意象符号也被赋予了纷繁多样的意义。

  菊花是秋天的花,这影响了它在欧洲和其他地方的实际用途和象征用法。在法国、意大利以及德国南部,它与为死者举办的秋季仪式、与万圣节仪式都密切相关。在这些国家,菊花与献给死者的祭品的关系实在太密切,因此它们不宜献给生者。有一次,我准备给一位中国同事送一束黄色菊花(本来更合适的做法应该是送一盆菊花),结果一位意大利朋友拉着我的胳膊说:你不能这样做,它们是 fiori dei morte,死者之花。1991年,我在巴黎去了达盖尔(Daguerre)街的一家花店,那里的盆栽木茼蒿(与菊花非常相像)和插着木茼蒿的花瓶都贴上了玛格丽特菊(Marguerites)的标签。当我问店主时,他笑着说:不这样的话就没人会买。一位顾客走上前来,想要确认它们真的是玛格丽特菊,因为她想买来作为礼物。她很快就打消了疑虑。

  整个欧洲并非都是如此。首先,在这种仪典确立之前,西部教会基本上已经分裂了出去。另一方面,新教坚决拒绝这些仪典。因此,在东正教和新教占主导地位的地区,菊花没有任何丧葬意义。事实上,在以新教为主的美国,那里的天主教徒也普遍接受主流宗教所定义的花朵的象征地位;生活在以天主教为主的法国的犹太人也一样。不过,这一意义远远超出了宗教领域,延伸到了如何向生者赠授礼物的世俗领域。

  自菊花传入欧洲以来,其象征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中国的多产和长寿之花,变成了欧洲天主教地区的死亡之花。英文中菊花(chrysanthemum)一词来自古希腊语,本义是黄金花。在古典时代,人们用它来称呼南茼蒿(Chrysanthemum segetum),至少草药师是这样使用这个名字的。这种命名变迁的历史过程,揭示了花卉在概念化为名称之后可能会发生的变化。在英文中,南茼蒿叫作 corn marigold(直译为谷田马利亚金花),其中 marigold这个词既指这种花的亮黄色调,又与其他许多花一起,通过与圣母马利亚(Mary)的名字发生关联而被神圣化。Marigold 这个名称并无特指,因为该词就像英语中其他很多植物名称一样,既在不同的时代,又在同一时代的不同地区被用于指称多种植物,与此类似的还有 forget-me-not(勿忘我)、 corn(谷物)和millet(黍粟)。热衷于民族科学这一概念的人认为这种流动的分类系统具有科学用处,但可能除了在地方性很强的层面上,这种科学用处是非常之少的;即使在更常见的系统知识的意义上,其用处也仍然不多。

  草药专家改变了这种情况,他们在其文本中创造了一个有文化的古希腊语名称。这些实践者在他们有关植物的著作中采用了一种更系统的方法来处理植物的性状,帮助鉴定植物。这些著作通常用于作为专业人士的指导,而不是用来教导公众;其受众虽然有限,但遍及全国,而且常常遍及欧洲,因此植物的名称必须脱离特定的地方情境,以便能以毫不含糊的方式适用于整个基督宗教世界。最后,在知识结构的进一步发展中,林奈和其他本草学家创建了一个新的分类系统,尽管它与本草学家过去用的分类系统有关,而后者又是源于业界的共同习惯。新的系统学研究利用了更广泛的数据来比较植物的结构,并对植物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更精确的遗传假设。由此产生的系统是标准化的,为欧洲正在发展之中的学者共同体所接受,并由于欧洲的殖民扩张而在整个世界体系中传播开来。

  1688年,菊花(Chrysanthemum sinense) 被带回荷兰,但没能存活多久。18世纪中叶的1764年,这种花卉抵达英格兰,但直到1789年一位叫 M. 布朗夏尔的商人将它进口到马赛之后,菊花才被成功引栽。随后法国从中国进口了更多品种,其栽培也开始流行;在接下来的20年里,从中国又引入了8个新类型。但直到19世纪中叶,菊花才在图卢兹郊外被开发为商品花卉。在英格兰,1790年邱园种植了菊花,其植株乃是从法国寄来。这种花很快吸引了东印度公司的注意,该公司立即开始进口其他品种,包括日本的品种。中国的繁育技术所创造的菊花品种具有硕大的株形、奇异的花形和丰富的花色,对欧洲的园艺师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1843年至1846年,罗伯特·福钧受伦敦园艺学会委派,在中国开展了一次成功的考察,采集了大量植物,由此将很多这样的菊花品种首次引入英格兰。在他引种的植物中就有舟山皇菊,是乒乓菊(pompons)的祖先品种。然而早在1825年,英国就举办了第一届菊花展 ;从那时起,菊花便与月季一起成为主要的展览花卉。英国首都伦敦的一大引人入胜之处,就是自1850年起,每年会在圣殿教堂和内殿花园举办菊花展。这种竞赛逐渐从贵族和市民阶层(或其园艺师)的社会等级下沉到工人阶级。1880年,有人提到了一场工人菊花秀;菊花的名字本身也从冗长的 chrysanthemums 被缩略为 mums。在法国,第三共和国那位有名无实的总统被戏称为菊花展的揭幕人,这个说法已经成为习语,用于指称那些高位闲职者参加的仪式活动。

  菊花从中国到法国的意义转变是不足为奇的,特别是如果考虑把它们引栽到欧洲的那些中介者的特点的话。这些植物猎人从东方原生的文化习惯中攫取了这些花卉,并将它们带到欧洲公众那里,欧洲公众则对异国情调有越来越大的需求。这两方对原产国赋予这些花卉的象征意义都不感兴趣。但另一方面,这种变化发生的速度也令人惊讶。在成为死亡之花的过程中,中国菊花似乎要么填补了一个空白,要么创造了一个生态位。菊类花卉的其他种类如南茼蒿等虽然原产于欧洲,但显然从未被赋予这种意义。在英格兰,没有一种花以同样的方式只与献给死者的祭品联系在一起(就连蜡菊、迷迭香和百合也都不是这样)。然而在南欧,与葬礼相关的却是白色康乃馨;而在意大利部分地区,蔓长春花早前被称为死者之花, 因为它曾被编织为葬礼花环,特别是用于儿童的葬礼。但这种习俗在1880年便消失了,由菊花取而代之。

  与菊花相反,红玫瑰代表着热烈的爱或为信仰牺牲(殉教)。在欧洲城市以及南北美洲的主要人口(就花文化而言,他们是与欧洲不同的文化异类)中,玫瑰是男人送给他追求的女人的绝佳礼物。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得到普世理解的习俗。然而,其中也存在地区差异。前文已述,在欧洲,人们偏好送出奇数朵玫瑰,通常一朵玫瑰足矣;在巴西也是如此。但在美国和哥伦比亚,一打玫瑰就是一打(十二朵),而不是十三朵;上一章已经解释了其中的一个原因。

  送玫瑰的时机也蕴含着重要意义,无论是献给被追求者的礼物还是由客人带来的鲜花。1982年,对英格兰的花卉用法所做的一项专业调查做出了如下评述:用指导了本调查组讨论的心理学话来说,‘如果一个男人把玫瑰送给一个女孩,她会认为今晚就是那个晚上了。’在其中一次讨论中,一位美丽的少女讲到一件往事:她认识的一个男人在约会之后送了她一打红玫瑰,这让她大感震惊,她那群朋友里的其他人也觉得极为奇怪。事实上,在使伦敦和巴黎的上层交际圈里,一贯的做法就是在约会后送花,这可能表示二人已经达成了亲密关系,也可能表示对方真诚希望能达成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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