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园花卉环境布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 或到现场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3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3日(全部布置内容需在9月25日前完成),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采取线上获取方式,请按本项目比选公告中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填写“供应商领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或到现场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1501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财库【2016】125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