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五月,正是花开的季节。罂粟花拥有夺人心魄的花色和沁人心脾的浓香,但除美丽外,它还具有催眠、麻醉作用,更是毒品的重要来源。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但经常有群众偷偷种植。
近日,群众小张(化名)向盐仓派出所进行举报,他在盐仓与下沙交界处的一片荒地上发现有十几株开的正鲜艳的花朵,很可能是罂粟。
盐仓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辨认确定了这几株美丽的花朵正是“毒花”——罂粟。民警于是依法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并予以清除。
面对毒花,警察蜀黍毫不留情。一番作业过后,这些娇艳欲滴的罂粟花就全部被蜀黎们铲除。
“喂,110吗?我要举报!我这里发现有人在种鸦片花!”5月12日下午,海宁市公安局情指联勤中心接到群众小李(化名)举报,称在海昌街道某农家的院内看到疑似盆栽的罂粟花。海昌派出所的执勤民警迅速出动赶赴现场。经查,确实是一盆已经结果了的罂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一律禁止种植。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若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可不予处罚。非法种植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按刑事案件处罚,处五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3000株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热心群众小张和小李虽然年纪都不大,但是因为之前在老家时见过,所以能认出是罂粟花。在这里,蜀黎们也为这二位小哥哥的仔细观察和勇于举报点赞哦!
不仅如此,根据《海宁市公安局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小张和小李还将获得由海宁市公安机关提供的现金奖励!
7. 举报公安机关通缉的毒品犯罪嫌疑人线. 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