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残联发〔2018〕62号)文件有关要求,持证残疾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旗区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现对超过半年以上未重新评定的予以公示,要求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定点医院去进行鉴定,未按时间内鉴定将自动注销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