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正式向社会发布。深晚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经初步统计,新版《名录》中至少有38种珍稀野生植物在深圳分布,其中仙湖苏铁、紫纹兜兰被列入一级保护,深圳香荚兰、桧叶白发藓、金毛狗等36种野生植物被列为二级保护。深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现状如何?新版《名录》对深圳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走私、破坏珍稀野生植物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带着这些问题,深晚记者采访了深圳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和部分专家学者。

  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副处长、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郭强告诉深晚记者,深圳市在热量丰富、雨量充沛的亚热带季风气候下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据野外调查和《深圳植物志》的统计,目前确认深圳市野生维管植物达213科929属2080种,包含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种。而根据新版《名录》,深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大幅增加到至少38种。

  “我们对比了新旧保护名录,发现在深圳分布的保护植物种类发生了一些变化,比如樟、半枫荷、喜树、任豆、酸竹、海南石梓等物种被剔除,新增了紫纹兜兰、深圳香荚兰、广东蔷薇、紫荆木等20多种保护植物,其中深圳香荚兰是唯一以深圳命名的重点保护植物。”郭强说。

  深晚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深圳秉承和贯彻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原生地保护原则,目前已将市内部分森林和湿地列入保护范围,实行永久禁猎、按需实行严格或重点保护措施,将其划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区等,有效保证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及分布地的生态结构与功能完整性。

  郭强告诉深晚记者,截至目前,深圳森林面积约7.8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近40%,成为名副其实的“森林城市”。在寸土寸金的中心城区,梅林水库附近还保存着一大片原始季雨林(分布在具有明显干湿季节变化热带地区,在干季或多或少、甚至全部落叶的森林植物群落),林中生长着和恐龙同时代、被称为“活化石”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仙湖苏铁。水库内的仙湖苏铁自然保护小区是深圳设立的第一个自然保护小区,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全球最大仙湖苏铁野生种群。

  为了更好地开展珍稀濒危物种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繁育和回归野外等工作,深圳市设立了国家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和植物保育中心等专业机构,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500株在深圳培育成功的德保苏铁重返广西德保定植,完成中国历史上首次‘植物回归’;2012年,深圳完成了珍稀濒危物种——紫纹兜兰回归自然的项目。从2013年起,深圳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仙湖苏铁的人工繁殖及回归自然工作,这也是中国首个植物回归自然项目。截至目前,共采种子4万多颗,育苗成活约6000株,大部分已完成野外回归,此外,兰科种质资源保护中心还实施了极小种群物种——杏黄兜兰迁地回归项目。”郭强介绍说。

  另外,由华大基因承建运营的中国唯一获批筹建的国家基因库——深圳国家基因库已经成为深圳的科技与生态名片。目前,深圳在对本市野生植物资源和兰科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后,出版了《深圳市国家珍稀濒危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20年,深圳市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成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通过组织举办观鸟比赛、野生动植物知识问答、投放张贴海报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新版《名录》的公布,迅速在深圳野生动植物保护界引起强烈反响,从专业人士到民间志愿者,都纷纷为未来深圳的野生植物保护出谋献策。

  南方棕榈协会和广东省植物学院木兰分会副理事长、中国IUCN植物学专家组成员、深圳仙湖植物园管理处副主任张寿洲博士认为,深圳拥有一大批高水平的专注于野生植物研究、保护的民间热心人士,近年来深圳的很多新物种都是民间爱好者发现的。“相对于专业人士,深圳的这些植物爱好者都来自基层,更接地气,更适合协助政府和专业机构做好宣传科普工作。深圳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可以组织、发动他们参与更多的活动,对那些为野生植物保护做出重大贡献的志愿者进行表彰,专业机构也可以给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条件,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中来。”张寿洲说。

  “对比当下人们对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认知和辨识,濒危野生保护植物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更需要积极宣传和普及。很多人对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意识近乎空白,不少人可能连银杏树是国家一级保护濒危珍稀植物都未必知晓,很多野生兰科植物被人擅自采摘,令人痛惜。”深圳资深野生动植物爱好者刘蕾在接受深晚记者采访时说。

  刘蕾认为,市民也未必是有意破坏野生植物,可能路过看到感到稀奇,就随手拔下来,看完可能随手就扔了。所以,要教育市民不要随意采集和破坏野外的植物,无论是保护的还是非保护的植物。因为现在保护名录扩大了很多,连植物分类专家都未必认得全,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不随意采集才是最安全的。另外,建议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推出市属的野生植物保护名录,推动地方立法,重罚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行为。

  深圳对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在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教育了群众,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2019年10月,为给新装修的办公室装饰点缀,市民王某某等三人前往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挖”来了两颗罗汉松当做盆栽摆在室内,后被大鹏警方抓获。

  2020年4月19日,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在一出口花树苗车辆中查获未申报濒危植物石斛苗304株,涉案人员被海关依法处理。

  2020年6月,福田区法院对一起盗采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土沉香”树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2000元。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到底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郭强告诉深晚记者,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