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指出,青海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再次进一步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问题,规范了药品销售渠道和流通环节,保证了药品质量。但目前也存在着有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药品价格不统一;补偿机制不健全;现有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品种数量不能有效满足基层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等。

  提案建议:1.国家将统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价格,同一种药品在原材料选择、工艺流程、外包装材质等方面也要统一的要求,不能以商品来对待;2. 国家将出台药品损耗的补偿办法;3.国家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国家基本目录数量。

  卫生部答复:根据菊红花委员提出的建议,卫生部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机制,向老年、妇女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以及慢性病防治用药倾斜。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基础上,细化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提高了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水平,同时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有效推动了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