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潘市长:本人曾多次反映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问题,可是已经9个月了,只看到相关部门回复却不见动静,特再次向您反映: 作为悬在头顶上的安全,“外开窗高空隐患”往往需要即刻排除国家早就有建筑物的验收规范,7层以上楼房不准使用外开窗和推拉窗,可是为什么国家标准在万瑞天悦南湖成了一纸空文呢? 在万瑞天悦南湖小区,有数家高层楼业主将窗户改造成外开窗, 不禁心中惊悚。惊悚的原因是:每年大风天气,总有窗户被大风吹落,砸到地面上的人或者汽车,但是为什么高层楼业主仍然继续使用外开呢?难道窗户砸到地面上的生命和财产还不足以唤醒良知么?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么? 高层楼上的每个外开窗就是悬在人们头上的一颗炸弹。万一玻璃碎了,窗扇被风吹落,每个窗扇的重量都不小于20kg,如果从7层楼以上掉下来,杀伤力是很大的。 向物业反映,物业称:物业公司由于无权执法只能劝说,多次劝说致使业主大怒并报警, 物业万般无奈情况下,只得让业主签订安全承诺协议书。这样的承诺能给业主带来的依然是悬在头上的一个炸弹。问题反映及回复已经9个月,一直没有进行处理。 本人 2020-09-17 曾向市住建部门反映,回复称: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局接您投诉后,立即交办金安区住建局,要求进行调查处理。金安区住建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发现确实存在部分高层业主将窗户改造成外开窗。金安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调阅施工图纸以及同期施工资料,确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因您所投诉高层业主改造窗户开启方向是在竣工验收合格、房屋交付使用以后业主私人行为,根据职责划分,请您向项目所在地街道等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反映。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这里请住金安区政府督促辖区南山新区管委会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这样的人为制造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不要等到发生安全事故后才想到去处理! 2020-09-20金安区南山新区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南山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由南山新区城管执法局、安监分局约谈万瑞·天悦南湖物业万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通知相关业主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下发了《安全生产监督巡查记录单》。下一步,南山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建筑10.4.2条规定:“平开窗比推拉窗的气密性好。多层居住建筑(小于或等于6层)常采用外平开或推拉窗;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当采用推拉窗或外开窗时,应有加强牢固窗扇、防脱落的措施”。在建筑工程建设标准中并未禁止采用外平开窗。经调查,该小区原先设计的为平开窗,部分业主在装修时考虑到空间和通风的因素,将窗户改为外开窗。目前,市场上的外开窗构件质量良莠不齐,外开窗长期日晒雨淋容易老化毁坏,确实存在高空安全隐患。 为保障全体业主居住安全,望城街道和南山新区城管局已约谈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对所有外开窗户业主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业主积极主动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望城街道将根据小区人员入住情况,适时指导该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决定是否禁止使用外平开窗;待业主意见达成一致后,形成管理规约,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以便广大业主共同遵守,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居住安全。 同时,我区城管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属地街道和城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如您有疑问,请联系望城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南山新区城管执法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