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按照“应试尽试,分批推进”的原则,在首批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符合条件的城市公园绿地,供市民游客开展露营、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各项亲近自然的活动。

  一、自觉爱绿护绿。不在树木上拴挂吊床,不采摘花草植物,不破坏绿地草坪,不破坏设施设备,维护公园生态环境。

  二、保持环境卫生。自觉带走活动产生的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便溺,按要求垃圾分类,维护自然环境卫生。

  三、注意游玩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有毒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公园;不使用木炭、电磁炉、燃气炉等进行烧烤、烹饪或进行其他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行为;不饮用未经净化的水源,不酗酒,不食用野花、野果、野蘑菇;遇天气骤变或其他突发情况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紧急避险。

  四、和谐友善游玩。开展搭设帐篷等休闲活动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相互留出足够的隐私空间;不大声喧哗,不过度娱乐,营造舒适的公共休憩空间;注意老人、儿童安全,力所能及向其他游客提供帮助。

  五、争当文明使者。各类活动应与公园绿地的环境和功能相协调,自觉遵守公园管理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争做文明游园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