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1月的一轮涨价后,目前连花清瘟大幅涨价现象仍在上演。12月6日,记者调查发现,有药店单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为102元,而平时在30元左右,较平时上涨240%。
据媒体此前报道,11月下旬,连花清瘟在经历“缺货”风波后,部分药店对连花清瘟胶囊均有不同程度提价。彼时,有药店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46元/盒。若以以往约30元/盒的普遍售价计算,已提价超50%。
12月6日,记者再次查看各大平台的连花清瘟销售情况发现,多家药店的连花清瘟颗粒仅剩少数几件,连花清瘟胶囊相对较为充足。其中,有药店的连花清瘟胶囊仍有大幅涨价情况,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单盒售价达102元,较平时涨240%。
同样出现价格骤涨的,还有布洛芬缓释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清热镇痛药。即便如此,在很多线下药店和电商平台上,这些药品仍处于“售罄”“无货”状态。不少消费者感慨“一药难求”。
12月6日下午,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药店发现,连花清瘟、布洛芬、泰诺、百服宁等药品在一些药店处于缺货状态。“连花清瘟每次来的量不多,很快就卖完了。”北京市一家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一家药店中,有市民拿着网上流传的一张“新冠吃药顺序图”向药店工作人员购买图片中推荐的药品。在被告知布洛芬和连花清瘟胶囊已经售罄后,该顾客购买了风寒感冒颗粒、蒲地蓝消炎片等药品。该顾客称,“不知道有没有用,反正囤药后,心安。”
对于连花清瘟涨价的消息,以岭药业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近来连花清瘟供货价格保持稳定。如果消费者发现个别终端出现涨价情形,请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目前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扩大生产,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面对不断上涨的药价,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打击药品“囤积居奇”的行为。
12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加强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全市7200多家药店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防疫用品和药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动态实时监测,对市民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12月5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发文提醒告诫: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12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提示经营者不得对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也发文表示,市民朋友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力减弱和各地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人们做好个人防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希望在家中储备一些清热退烧药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市场上消费者对连花清瘟等抗病毒药的需求加大,出现了短时间内相关药品供不应求的现象。这让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借机贩卖焦虑,或奇货可居,或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这些乱象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干扰了防疫大局。有关部门决不能放之任之,必须给予坚决打击、迅速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近期困扰消费者的清热镇痛类药品价格翻倍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线上线下药店、生活用品店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借机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给予处罚。同时,还要警惕并严防一些假药或假冒防疫物资趁机流入市场。更重要的是,面对群众短期内迅速增长的购药需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市场力量,加快提高相关药品的生产、采购、销售效能,保障市场供应,尽快满足群众需求。
目前,为满足市民购药需求,北京每日投放市场连花清瘟颗粒和胶囊40万盒左右。这向人们传递一个强烈信号,我们有能力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不恐慌、不焦虑,不轻信各种“网传”信息,不在短时间内抢购囤积大量药品,共同维护正常健康的市场秩序。
其中,有药店的连花清瘟胶囊仍有大幅涨价情况,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单盒售价达102元,较平时涨240%。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同样出现价格骤涨的,还有布洛芬缓释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清热镇痛药。监管出手:不得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售价面对不断上涨的药价,各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将打击药品“囤积居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