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以询价方式采购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项目,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对采购项目进行一次性总价报价,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凰东路51号)院内地被、绿篱、乔木、灌木等植物。

  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落叶、清理绿化带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以及甲方平时交办的花草、树木移植、地被更换养护,重大节日活动美化环境布置的摆花、移花等。

  (1)每半个月对院内绿化(含地被、绿篱、乔木、灌木等植物)进行巡查,如发现树木、草坪、绿篱需修剪,杂草需要清理,干旱、缺肥、病虫害等,必须在接到我局通知后两日内落实到位。

  (2)草坪高度统一、整齐美观,无疯长或者枯死现象每半个月必须清理杂草1次。每年3-10月份每月修剪1次,其余月份每2个月修剪1次。

  (4)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无死树、无枯枝。乔树木入冬全面修剪1次,绿篱及其它灌木全年3-10月份每月修剪1次,冬季每2个月修剪1次。

  (5)做好草地、乔木、灌木病虫害防治,无病株、无虫害。每年平均3-5次。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凰东路51号)办公楼内大厅、走廊、会议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1)特型,4盆(如:龙血树、幸福树等);(2)大型,101盆(如:平安树、幸福树等);(3)中型,69盆(如:一叶兰、龙须木等);(4)小型,44盆(如:绿萝、长寿竹等);(5)鲜花,14盆(如:红掌、兰花等);(6)完成甲方对绿植的其他要求和临时布置任务(费用另算)。

  (5)绿植干净无尘土,花盆完好无破损,同时及时修剪清理枯叶和枯枝,擦拭叶面和花盆。

  合同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此次询价确定养护单位后,将连续签订3年合同,每年一签。

  付款方式:每年服务期满六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50%,服务期满后付清当年余款(以上均不计息)。

  (1)具有绿化养护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专业园林绿化公司(提供相关资质原件);

  (2)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绿化养护和绿植租摆项目业绩2例,并提供相关合同订单等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自建温室大棚,提供土地征、租用手续原件、复印件及棚体实景照片。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开标活动的人数限2人及以下,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开标现场须出示场所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如供应商授权代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标书编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在标书首页添加目录和页码,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未标明正/副本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封袋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根据质量和服务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中标人应在开标后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不按期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