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30日,是2024年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保护古树名木 全民共建共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护古树名木,赓续中华文脉!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群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相对集中生长、形成特定生境的古树群体。在操作过程中,古树个体数量达20株,且密度不小于20株/公顷,可认定为古树群。

  古树名木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级保护: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名木不受树龄限制,实行一级保护。

  古树名木历经沧桑,是历史信息的记录和传递者。它们散生于景区、庙宇、祠堂或村寨内外,与宗教、民俗文化融为一体,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价值。

  古树名木是民族和地域文化的重要标志,每一棵古树名木都与它生长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艺术审美等有着密切的关系,铭刻着时代的印记。

  古树名木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古树树体树冠较大,固碳释氧、调节气候、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益显著。

  古树名木是研究自然的标本,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蕴含极其丰富的生物信息。古树对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有较强的适应性,具有纯正优秀的遗传基因。分析古树可获取当地气候、水文、植被、环境的变迁,为众多领域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古树名木是植物景观中最具典型意义的部分,超越时间空间局限,是不可复制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具有强烈的景观震撼力。

  千姿百态的古树名木形成独特的景观,不仅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而且许多古树的叶、花、果实、种子可供食用或药用,具有独特的经济价值。

  根据最新普查数据:全市共有古树名木717株,其中:一级古树34株,二级古树45株,三级古树626株,名木12株。南湖区分布最多,有255株。

  古树名木,其生长年代久远,外形古老苍劲,内涵深邃隽永,是自然意象与人文精神交融而成的自然生态美景,是城市文脉和乡愁记忆的重要载体,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见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让一株株古树名木焕发新的生机活力,让这些无法复制的自然奇观长久留存,是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写照和重要举措。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着力点,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具体途径。一方面,可以保护物种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发挥其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作用,夯实建设美丽中国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珍贵的古树名木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等富民产业,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

  古树名木是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的双重遗存,往往与文物古迹交融一体、和谐共生。古树名木见证了中华文明的生生不息,寄托了鲜明的民族品格,承载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蕴含了深厚的文化内涵,是民族和民间文化的重要标志物。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存一部自然与社会发展史书,保存一件珍贵古老的历史文物!体现着对绿色文物的尊重,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文化的传承。

  作为公民,除了不实施法律法规禁止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之外,有权对损害、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发现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可以拨打街道、村委会、林业或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相关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