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王硕)9月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

  结果显示,全国普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包括散生122.13万株和群状386.06万株。散生古树名木中,古树121.4865万株、名木5235株、古树且名木1186株;群状古树分布在18585处古树群中。分布在城市的有24.66万株,分布在乡村的有483.53万株。

  古树名木资源最丰富的省份是云南省,超过100万株;陕西、河南、河北超过50万株;浙江、山东、湖南、内蒙古、江西、贵州、广西、山西、福建超过10万株。

  据统计,全国散生古树的树龄主要集中在100至299年间,共有98.75万株,占81.2%;树龄在300至499年的有16.03万株,占13.2%;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有6.82万株,占5.6%,其中1000年以上的古树有10745株,5000年以上的古树有5株。

  全国散生古树名木中数量较多的树种有樟树、柏树、银杏、松树、国槐等。如果按长势情况分析,正常103.73万株,衰弱15.77万株,濒危2.63万株。

  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全绿委办)司长张炜表示,通过本次资源普查,基本查清了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本底状况,建立了古树名木资源管理档案和数据库。下一步,将积极运用本次普查成果,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加快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建设,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题宣传,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好中华大地上的古树名木资源。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将保护古树名木列为专门条款,成为国家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里程碑。

  200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2015年开始,为进一步摸清全国古树名木分布和保护管理情况,全国绿化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2020年10月,经过为期5年多的外业调查、数据整理和专题调研以及两轮数据复核,形成了普查结果报告。2020年底,全绿委办组织专家对普查结果报告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基本反映了我国古树名木资源现状。

  据了解,为给本次普查提供技术支撑,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开发了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由国家督查、省抽查、县自查组成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技术责任等制度。

  根据普查技术规范,分布在自然保护区和国有原始林区中的古树,按照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规定管理,没有纳入本次普查范围。因此,本次普查的范围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东北、内蒙古、西南、西北国有林区以及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本次普查对散生古树名木进行了每木调查,对其树龄、分布、权属、生长势、相关历史文化信息作了详细登记;对群状古树一般只统计了古树数量,没有做每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