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网站客服,以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订单有误”“快递丢失”等为由让事主配合办理“退款理赔”或“取消业务”,在后台实时获取事主的个人账户信息,导致事主钱财损失。徐骏/图
通过网络交友,包装“人设”,建立感情关系后再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这一诈骗方式在网络上被称之为“杀猪盘”。王威/图
近两年来,越来越多想赚钱的年轻人选择网络刷单作为兼职,谁知挣钱不成,很多人反而一步步走进骗子的圈套。勾建山/图
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名义,通过公开募捐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公众应注意防范。程硕/图
以高杠杆配资为诱导,引诱被害人投资股票,通过制造高频次交易,蚕食骗取高额手续费等,侵吞被害人大量资金。朱慧卿/图
原本满心欢喜去购房,没想到钱花了,最后换来的却是“一场空”。“80后”张铭(化名)就是这起“房骗”案中的主角,他谎称自己有“内部关系”,通过伪造印章、合同骗取购房者信任,先后诈骗13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购房款。
日前,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铭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4月的一天,何先生准备买一套学区房给孩子上学,他在当地知名房产网上浏览房源,看到某拆迁小区的一房源很合适,随即联系房屋中介,在实地看房后,何先生表示对该房源很满意,打算签订购房合同。
“这批房子是政府委托拍卖的,需要张铭具体操作才能购买。”这是何先生第一次听到张铭的名字。据中介介绍,这些政府委托拍卖的房屋一般都比市场上价格便宜十几万元,性价比很高,而张铭是陆佰不动产营销有限公司的老板,具备资格操作拍卖房,之前帮很多客户成功买到过。
在见到张铭后,张铭向何先生承诺,如果何先生到时候不想购买房子了,可以把所有款项原数退回。再加上中介提供了张铭协助拍卖公司处理安置房拍卖事宜的函、拍卖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至此,何先生的疑虑彻底打消了。
就这样,三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委托购房服务协议”,甲方是张铭名下的陆佰不动产营销有限公司,乙方是何先生,丙方是中介公司。
在向该不动产营销公司转入10万元意向金后,张铭告诉何先生由于是拍卖房,手续较慢,具体后续要等他通知。2020年7月,何先生接到张铭电话,让他交首付款,在转账41万余元后,张铭给了何先生一张收条,收条上写明购房预付款并盖章。
2020年8月,张铭约何先生签订了一份“江阴市拆迁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方是江阴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在签完该合同后,何先生应合同要求交付了剩余的尾款44万余元。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发现,受骗者并非只有何先生一人,前来报案的共有13名受害者。经分析研判,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铭,此时的张铭已逃往广东省佛山市。2020年9月,张铭被抓获归案。
据张铭交代,他原本一直从事房地产销售,2017年注册成立了无锡陆佰不动产营销有限公司,主要承接楼盘的销售代理业务。一次偶然的机会,张铭了解到有拆迁安置房可以拍卖,于是找到了江阴拍卖行的经理,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相关房源信息。
“之前政府有一批拆迁安置房底层的商铺需要拍卖,由于数量较大,按照规定,拍卖公司可以找其他公司来协助处理,因为和我熟悉,当时他们找我来协助拍卖这批商铺,也是那时候,拍卖公司给过我一张协助函。”就这样,张铭利用这张协助函,出示给小区物业获得房源钥匙,陪着多批客户看房子,并告诉对方房子属于政府,需要走拍卖流程,不成功会退款,获得完全信任以后让客户交意向金,并签订一份委托购房协议。
“这些房源是真实的,只是政府并没有拍卖计划。”张铭交代,自己欠下了不少的网贷、信用卡消费,拿到的意向金一转手就被用来偿还债务了。2020年8月,张铭的朋友告诉他,之前关注的某数码城的项目即将开始,需要前期投入500万元,怀着对该项目的无限憧憬,张铭让购房客户提交剩余款项,并在网上做了拍卖行、置业公司等四个假章,找了空白合同,盖上假章,让客户签字,然后让客户把钱打到公司账上。
拆迁安置尾房入市,是指政府在满足拆迁户安置需求后,会将剩余尾房以委托拍卖等方式面向市场销售。因拆迁安置房价格普遍低于其他商品房价格,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关注。
据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介绍,拆迁安置房归属政府管理,尾房由政府委托拍卖公司以竞价方式对外出售。拍卖公司在竞拍前10个工作日经政府职能部门同意后对外公布安置房信息。
但实际中,一些号称从“官方渠道”获取的安置房房源信息在未经审核真实性前就在中介之间大量转发,后又对外发布在网络平台。大部分被骗的购房者都是在网上看到虚假房源之后联系房产中介从而上当受骗。
回到该案中,张铭也正是凭借多年从事房地产中介的经验,将往年政府拍卖没有售出的拆迁安置房信息在政府部门尚未决定再次拍卖之前,转发至朋友圈、中介圈以及房产销售平台上,购房者普遍对政府管理的房源信息信任度较高,一步步被套路进了骗局中。虽然房子是真实的,但并非待拍房源,政府尚未授权拍卖公司拍卖安置房。
对此,办案检察官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房产拍卖管理,促进拍卖信息公开透明;购房者也要保持理性,强化风险意识,仔细辨别广告宣传,不要被虚假广告忽悠,防止贪小便宜吃大亏。
网上结识妙龄女子,相谈甚欢相约线下见面。原本计划吃饭看电影,对方却只想逛街买衣服,少则数百元、多则上万元。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庞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18年9月,30岁的王先生通过相亲网站结识了一名女子。添加好友初期,两人交流不多,直到次年6月才日渐熟络。闲聊中,女子自称小雪(化名),家住孝感,在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工作,和朋友一起开美甲店。还主动透露家中有一个哥哥,已婚,在深圳上班,父母健在等家庭情况。见妹子如此“信任”自己,王先生对她也渐渐有了感情。2019年12月初,王先生提议两人在武汉见面,对方欣然应允。
见面后,王先生非常满意,希望能进一步交往。随后,小雪提议逛街,便把王先生带到了一家名叫“镜”的服装店。进店之后,女方看中了两件外套、两款包包、一只手表,并暗示王先生去付钱。为讨“女友”欢心,王先生大方地付了16650元。作为回礼,小雪在店里买了一条600元的项链,亲手给他戴上。
离店后,小雪又发过来一套化妆品购买链接,说自己皮肤不好,需要保养。王先生有求必应,又支付了4600元,当晚吃饭,女方主动买单。次日“约会”时,小雪带着闺蜜同行,两个女生在饰品店买了戒指、帽子,一共花了王先生182元。
同年12月8日,王先生离开武汉回到十堰家中,之后连续多天都联系不上“女友”,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事实上,王先生网恋背后是一条分工明确的产业链:“老板”廖某是“衣托”诈骗团伙头目,也是线下消费指定场所“镜”服装店的老板;“键盘手”刘某、张某、郭某等负责冒充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在网络相亲交友软件上和男网友聊天并假装谈恋爱,待时机成熟约见面后,将约会时间、地点、男子信息以及历史聊天记录传回;“传号手”邹某负责将“键盘手”传回的消息发给老板或者分配给“女孩”;“女孩”胡某、余某、刘某则装成网聊对象去约会,将男子带到“镜”服装店消费,之后再将所购衣物送回。
因此,和王先生网聊近一年的其实是“传号手”邹某,而最后见面的,则是“女孩”余某。接单之际,余某才掌握王先生的年龄、工作、电话、住址等情况。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经查,2019年9月至12月,廖某组织邹某等人利用网络相亲交友软件,冒充女性与被害人交友、聊天,通过直接索要红包、借款或在服装店购物等方式,骗取1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3.6万余元。
2019年8月起,公安机关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经调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以“衣托”手法进行诈骗的团伙作案,涉案人员众多。同年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全数落网。
2020年7月,廖某等1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至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以被害人为中心,通过比对言词证据、梳理实物证据制作线程图,将每一笔犯罪事实所涉人员查清查实,成功锁定团伙成员各自的涉案金额。
“这是一个分工明确、演技精湛的诈骗团伙。”据检察官介绍,廖某于2019年9月正式开店,所售商品一般几百到上千元不等。如果普通客人进店,店员会按吊牌价打折出售,而对“女孩”带来的顾客,售价则相对较高。开店之初,廖某就向朋友刘某、张某等人宣布这套不寻常的“经营模式”,让他们想办法在网上约男性来店消费,工资按消费金额提成40%。“女孩”则由廖某朋友介绍,负责线下配合,工资按消费金额提成20%。
见有利可图,刘某等人便开始建立“机房”、招募人手,并制定出一整套“话术”。新“键盘手”入职前都会接受1天至2天的培训,然后就开始自行上网搜索美女照片,虚构女性姓名到不需要实名认证的婚介网站上注册账号,再以同城、省内男性为目标主动出击。据“键盘手”杨某供述,为了达到见面、消费的目的,他们一般会塑造良好女性形象,并主动往结婚方向聊,借机约见面。
2020年9月,江汉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经审理,近日,法院以被告人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其余12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刑罚。案件审理期间,廖某等9人退出赃款共计13.6万余元,已全数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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