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传统与创造的相反相成乃是文明进化动力源的历史观点,以中外比较的视角,对有关传统与创造的几个概念范畴及其关联域,做了系统的溯源、梳理和会通。笔者的主要意图,是尝试对历史建成环境再生,从理念到途径进行批判性反思,以达到对其发展走向的再认识。全文可归纳为五个要点。

  其一,现代社会在创造中不断演进的传统,与前现代社会代际延承的固化传统,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传统的本源,可以从原发天性和继发习性的关系来认识。若将之代入社会行为,便可知天赋创造与惯例习俗是互动相成的。任何创造只有触动习惯或习俗的定式才会沉淀下来,产生移风易俗的“现行习俗”(present convention),即新的传统。因而传统与创造可以通过转化习俗达到有限的交融。

  其二,现代社会充斥了对遗产本体(如“built heritage”)的真实性诉求和对其话语体系(heritage discourse)的虚构性想象,从而使二者在互动中持续扩张,成为了可被批判性解读的传统变体。而遗产之于传统的真正挑战,是究竟如何看待和处理传统的转化创新与遗产本体的关系。

  其三,“历史”应是比“传统”更精确,又比“遗产”更真实的概念,历史修辞的对象属性,应分为特指的历史标志性(historic),和泛指的历史相关性(historical)两大类。在当今城市更新的语境中,历史保护区属前者,应合法严控,合理活化;历史旧城区属后者,需借助类型学等理论范式进行新旧类比的创新,而不是刻意仿旧或随意“更新”,以尽可能保留城市的历史记忆。

  其四,“再生”(regeneration)的本义是“修旧利废”,指对残缺造物(built artifact)进行可识别的原样复位(anastylosis),或对合适造物进行合法合理的翻建提质(renovation),并对其废弃空间进行适应性活化复兴(revitalization)。而“更新”(renewal)比再生更广义,并不侧重于保留和利用旧的造物。因此,历史建成环境再生如今已成为传统载体延续及创造的主要途径。

  第五,在20世纪后半叶对建筑现代性的批判性反思中,以两分法和多元论为特征的“拼贴城市”学说(collage city)独树一帜,但长期被束之理论高阁。实际上,其“拼贴意匠”(bricolage)的权宜思维,对历史建成环境再生的理念与途径,以及传统与创造的关系议题都颇具启发价值。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整旧创新,兼收并蓄,以获得空间和社会双重意义上的共生(symbiosis)。

  从社会进化史的角度看,天性(nature)与习性(custom)的相生关系是传统(tradition,convention)产生的根源,也是创造与传承关系的深层缘由。西方近代思想史上对传统问题的思辨,始于17—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对人的天性与习性关系的讨论。对此,法国思想家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有段寓言式的推论:“究竟何为天性?难道习性就不是天生?恐怕所谓天性,本身就是原发的习性,而习性也就是继发的天性”[1]2。在同时期意大利哲学家詹巴蒂斯塔·维柯(Giovanni Battista Vico)的《新科学》中,以发生学推测史前人基于本能的创造,认为其天生具有模仿和类比自然的想象力,在理性抽象的形上概念出现之前,这种诗性想象力可萌生形下的意象,并催生早期的习俗及其制度,以及顺应自然机制的人造物[2]。无独有偶,东方的中国早在上古时期就有类似的思想。如《论语·雍也》中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这里的“质”即禀性或天赋,“文”即涵养或礼俗 ① ;又如《汉书·贾谊传》中的“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亦是在说天性在先,习性源于天性,是前者的惯常化,与西方近代学说不谋而合。将天性和习性的关系代入社会层面,就是天赋创造与惯例习俗的相辅相成,二者的关系接近于中国古人所说的“与古为新”。

  所谓“传统”,是一个内涵深邃、外延宽泛的大词,在客观理念上可对应“现代”或“时尚”,在主观行为上则可对应“变革”或“创新”。因而“传统”也常与“陈旧”或“过时”等负面词汇相关联。如果说传统源于习俗,那么是否改变习俗就可超越传统?英国历史学者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和特伦斯·伦杰尔(Terence Ranger)等人在《传统的创造》() ② 一书中分析了英国和欧洲在近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从皇室仪式、英伦三岛习俗、印度和非洲殖民威权象征,到整个欧洲的传统生产典型事例,作者认为这些脍炙人口的历史传统,其实都是不早于19世纪的创造或虚构(invention)。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开篇就区别了“传统”与“习俗”的概念,认为西方近代以来持续的变革与创新,与至少结构化一部分社会生活,使之保持恒常不变的企图南辕北辙,于是两个世纪以来,历史学家一直都对“创造传统”津津乐道。但他指出,“传统”应与支配其的“传统”社会“习俗”(custom)区分开来,因为传统无论是固有还是虚构,其特质都是要保持恒常定式;而“习俗”则不同,对传统社会具有“引擎和飞轮的双重作用”,它并非一概地阻碍创新和变化,“即使表面上须与惯例的繁文缛节保持共存甚或一致”[3]。确实,对于人性而言,没有进入个人习惯和集体习俗的文化因子很难沉淀下来,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而传统转化的前提是移风易俗(并非灭绝传统),进而形成“现行习俗”(present convention),即新的传统,与“习性为继发的天性”是同一道理。

  现代性(modernity)笃信世间万物的合理进化,更趋向以天赋想象力摒弃对传统的模仿或类似,对建成环境领域也是如此。美国建筑理论家科林·罗(Colin Rowe)认为,总体上20世纪的建筑师完全无视帕斯卡尔关于现代与传统可以交融的寓言,因为建筑现代性主张天赋创造与习俗传承不相干系。但在现代乌托邦破灭之后,城市演进需要某种二元博弈的系列态势,比如秩序与混乱、简约与繁复、常态与随机、私人与公众、创新与传统、瞻前与顾后的博弈和共存状态 ③ [1]8。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在日常的习俗和惯例中,找到传统及其载体适应性演绎和活化的途径。对此,阿摩斯·拉卜普特(Amos Rapoport)认为,传统文化不应简单以进步和落后相区分,对之既要尊重,又应顺其自然演进,而不宜人为加以阻断,将文化差异鲁莽消除。即使由旧变新是必要的,也要考虑有一个渐变的适应过程,特别要防止局部突变带来整体上的失序、断裂和解体[4]。这种文化保守主义的论断,有许多前工业文明向现代进化的案例可资佐证,在国内当下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中村”改造中,对快速社会结构转型和文化传统丧失所带来的负面问题及解决对策值得深思和考量。

  总之,由于传统话语的叠合及概念混用,导致建成环境的新旧关系时常发生错接,如城市更新中的“留、改、拆、添”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常常是由于价值判断的认知和原则,与付诸实践操作的规则和策略在相互掣肘和博弈中发生概念误解和前提混淆,从而使偏激主张和无谓争议层出不穷。因此,讨论传统的本源与演化,思考创造与习俗的关系,对中国当下的传统与现代之辩也是非常必要的。

  “遗产”(heritage,legacy)是具有价值认定和法律身份的传统载体。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遗产话语及冠名热在西方兴起,并迅即传遍全球,形成了由欧美主导和支配的遗产话语体系。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大卫·洛温塔尔(David Lowenthal)指出,在我们这个技术和文化飞速演进的时代,凡事方兴即废,过往陌若异邦,所以,“在失去和变化的恐惧中,唯有紧紧抓住残剩的定力,方能从容应对,不乱方寸” ④ [5]6。他所说的“定力”,寄望于价值相对稳定的遗产。

  然而,遗产的价值属性和身份认定既取决于其本体的固有特质和价值,如历史纪念、艺术鉴赏、岁月印痕和文化记忆等,也附带着话语外延的现实诉求,如价值放大和内涵演绎,由此遗产已然成为了权益博弈和文化消费的“高尚”筹码。法国著名建筑史学者弗朗索瓦丝·萧伊(Francoise Choay)认为,对历史纪念性建筑的崇拜,由于国家管控的介入而走向正统化,已转换成了遗产的“普世宗教”,并通过全球化普及到世界各国。即使在非历史纪念性且平淡无奇的城乡传统建成区,也借助人类学、技术史和考古发掘找出其历史价值。进一步,遗产在当代经过制作、包装和传播,成为了“知识和娱乐的配送品”及付诸消费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工程” ⑤  [6]。

  确实,尽管建成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和最小干预是一种价值坚守,也是该领域的理想原则和干预约束,但在实际运作中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而是会在某种因素触发下,出现叠加、变形、衍生,甚至演绎、虚构的现象。无论是中国国内还是国外,在遗产话语影响力持续增长的同时,趋利性的遗产开发也导致了一些价值属性和身份认定的模糊化、低质化甚至虚名化。这种现代社会真实与虚构相混合的传统,与前现代社会以代际传承为主流的传统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果说霍布斯鲍姆们对近代创造传统的兴趣,仅在于虚构的过程——从蓄意生造到普遍适从,那么洛温塔尔在《遗产圣战与历史易帜》中对创造遗产的嘲讽,却在于对虚构结果的无奈——从操弄遗产到改动历史。他在书尾的总结隐含着反讽:“正视遗产和历史的泾渭分明,使我们对二者倍感虔诚。我们无需为遗产变异而担忧和愧疚,看来它命该如此。遗产因我们的所为而走红社会,也烙下了痕迹斑斑。如此的运作和虚构,取悦和普惠了大众,说明遗产并非一成不改,而是应需而变,甚至被创意性地整合进了历史。”[5]250放眼当今中国的遗产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问题是,我们究竟如何看待和处理传统的转化创新与遗产的关系,这才是真正的挑战。

  几年前,美国学者奈扎·阿尔萨耶(Nezar AlSayyad)著书,以10个议题讨论了建成环境中传统的三种当代表征及其缘由[7]。其一是作为代际延续、身份认同及价值依托的“真实”传统(“real” tradition),在全球化和城市化所带来的“文化霸权”支配和“消费传统”浪潮冲击下,即便其载体尚存,传统已经走向了退萎、失忆和转化,因而书中将“真实”二字打上了引号。其二是以超现实和虚构的强势再现为特征的超级传统(hyper-tradition),举证为仿造的拉斯维加斯历史地标群,巨构的迪拜阿拉伯风格建筑群,梦幻意象的迪士尼景观乐园等,以及“后全球化”“全球交集”“文明冲突”及“乌托邦”等话语背景。其三是以虚拟现实技术和遗产话语扩张所助推的虚拟传统(virtual-tradition),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撼人方式,颠覆着主观体验和客观对象之间原本毋庸置疑的互动与体验方式及效果。上述的第二和第三种传统,都属于创造或虚构传统的范畴,似乎是要在文明的转型中,千方百计地留住过往可唤起认同的“魅”或幽灵,以寻求进化所需心理定力的必然现象,而不仅仅是为了消费历史。全书尝试回答了“传统在本质上何以是一种空间工程及其流程的核心命题” ⑥ [8],这一空间工程的直接对象就是“建成遗产”。

  “建成遗产”(built heritage)是经由建造等人工方式形成的文化遗产。狭义的建成遗产本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定义的“历史纪念物与遗址”(monument and site),属文物古迹范畴,如今内涵和外延已大大扩展。仅就狭义而言,所有取得各种保护身份的历史建成物都属建成遗产范畴,不仅包括物态的实体空间及其环境,也关联着非物态的集体记忆、文化习俗、节庆仪式、匠作技艺等“文化空间”。二者水乳交融,聚风物于一地,被称为“文化场所”(cultural place),《巴拉宪章》称“文化属地”(places of cultural significance)。这种由“实体空间”和“文化空间”交融形成的历史空间称为“历史建成环境”(historic built environment)或简称的“历史环境”。

  建成遗产可分为三大类:其一为建筑遗产(architectural heritage),中国大陆将之分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两大类(许多已具备双重身份),台湾地区将这两类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作为“文化资产”。其二为聚落遗产(settlement heritage),可分为城镇聚落和乡村聚落两大类。中国国内除了文物身份的聚落遗产,还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以及古代聚落遗址、传统村落(无法律身份)等。其三为景观遗产(landscape heritage),也称“文化景观”(cultural landscape),包括广狭两义。广义可指“特定文化族群所塑造,受到土地、气候、植物等自然生态因素影响的文化区域”[9];狭义则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文化遗产的特殊类型——人工嵌入天工的“文化地景”,如西湖、庐山、五台山、广西花山摩崖刻画和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等以山水地景命名的对象。

  中国的建成遗产可分为古代和近现代两种属性的遗产。第一种是前工业时代以本土传统方式形成的,包括官式古典的和民间风土的两大部分:前者为等级森严、秩序井然的“风雅建筑”(high style);后者为因应环境、随宜而生的“风土建筑”(vernacular),在所有建筑中占大多数。风土建筑以适地的材料、技艺和文化风习,铸就了自然、自明的地域建筑文化,滋生了自洽、自如的风土营造意匠。第二种是以近现代建造方式形成的,包括西式新古典、中式新古典、中西混交和新中式等。经过半个世纪的认定积累,中国的建成遗产已形成庞大的保护体系 ⑦ 。

  一方面,上述所有建成遗产及其历史环境,都需要活在当下,传给未来,探索不可回避的生存策略和再生之道,包括视同历史标本的重点文物在内,也都需要活化再生。另一方面,这些建成遗产除了拥有文物身份的部分,其余冠名多有“历史”修辞的前缀,面临着适合其遗产身份和保护等级的活化利用挑战。比如,城市更新中有关历史环境的争议,不少都与价值评估失当或名实匹配失洽有关,从而造成认知和应用中的矛盾和困惑。篇幅所限,本文对此议题不作展开[10]。对于农耕时代延续下来的乡村风土建筑,除有重点保护身份的对象之外,大部分应作为大地景观的风土再生部分进行改良提质,保留可识别的文化记忆[11-12]。

  “历史”(history)是比“传统”更为具体持重的相关大词。汉字的“史”,本是以文字记事的意思,前加“历”字就有了时间维度。近代日本将“历史”与“history”(源自希腊语“historia”)互译,并沿用至今。对建成环境而言,许多冠之以“历史”的修辞,实际上有两层含义:“历史标志性”(historic,memorable)和“历史相关性”(historical,old),所指各有不同。前者是狭义的,主要针对历史标志性意义的保护对象,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关乎法律法规意义上的保护;而后者是广义的,面向除前者之外的所有历史相关对象,如“旧建筑”“旧街区”和“旧城区”,涉及风貌意义上的管控。二者在中文语境中常常语义含糊,以致造成所指建成环境的理解错位及实践矛盾。

  “历史”第一个词义的修饰对象比较清晰明了,即包含历史纪念性或标志性的区域,为狭义的“历史环境”。1925年,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在他的《都市规划》中认为,城市的现代结构与历史结构应当完全分开,前者是大范围拆除旧城区后的新建城区,后者是作为“历史中心”隔离式保护的小片历史保护区。而所谓“历史中心”,其实就是代表国家或城市身份和特性的历史纪念地标及其环境。这一理念也体现在1933年由他主导的《雅典宪章》中,如保护历史纪念建筑及其环境,使其不被城市干道穿行,不阻碍新城区发展,拆改其周边的贫民窟等。这样的历史环境概念虽受到时代局限,但意涵却是明晰的[13]。

  法国1943年颁布《历史纪念物周边环境法》,对《历史纪念物法》(1913年颁布)保护的对象周边500 m范围区域严加管控,包括保持空间特性、修缮相邻建筑和整饬植被景观等[14]139。这可说是“历史中心”保护的法律化,涉及以历史纪念物为硬核的历史环境,塞纳河两岸的历史纪念性地标群及其环境保护,对周边新建成物有极其严苛的限制。当然也有例外,如建于1973年高209 m的蒙巴纳斯大楼(Montparnasse),其突兀和孑立的窘态,一直遭到各界的诟病(见图1)。

  1. 巴黎城鸟瞰。下图:新旧城区对望,近景为夏约宫及特罗卡德罗花园,远景为拉德芳斯C B D;上图:平坦的城市肌理和突兀的蒙巴纳斯大楼

  美国1906年颁布的《古物法》主要涉及文物古迹保护。1963年纽约市发生了拆除让美国人引以为豪的宏伟城市地标——宾州火车站地面建筑事件,在此前后曾引发影响深远的社会抗议运动,成为立法保护古迹之外城市地标的直接动因,以1965年出台的《纽约市地标保护法》最具代表性[15]77。自1966年出台《国家历史保护法》后整整半个世纪,美国才在2006年颁布了对历史环境立法保护的《国家遗产区法》[14]149-151。

  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以国家法规形式认定的历史环境最大单位,虽在40年前已首批颁布,多包含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但有一部分却达不到这个基本要求,甚至竟有老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无一幸存的“历史文化名城”,其历史地望意义远大于历史环境价值,成为“后名城时代”的尴尬现象[16]。无论是出自被动还是主动,政策法规还是价值坚守,公众利益还是市场谋划,各地正在古城格局与功能提升、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古迹存真与新旧共生诸方面艰难摸索,积累了一些新旧共生的有益经验。以苏州古城为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数次除旧布新,如20世纪50年代的拆城填壕,60—90年代的几次街区拆迁改造,已今非昔比,但仍完整保留了城郊可观的山水格局和城中经典的古建园林,以及部分古城街区的历史结构,有效管控了肌理、尺度、高度等街区构成要素的变化。从姑苏区的历史街区现况看,古迹、仿古和新中式的新旧共生,呈现了另一种保留文化记忆的拼贴风貌(见图2)。

  “历史”第二个词义的修饰对象在中文语境中相对就比较含混,因为“历史相关性”可以扩大到所有与见证历史进程相关的老旧建筑及其环境,或广义的“历史环境”。在20世纪50至60年代的西方,借助战后重建需求,改造和拆除了大片的旧街区和旧建筑。这样的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虽然不可避免,但拆迁改造要看对象,拆除大量贫民窟,代之以中产居住区、办公楼、高速路和停车场,改善了民生无可厚非。但大量拆除有特色的旧建筑,破坏了旧街区的空间肌理,也就去除了历史城市的多样性和整体风貌。与此同时,还造成了大量土地因开发条件所限长期空置,半郊区化基本范型的普世趋同,以美国尤甚。不但如此,历史大城市的场所内涵也发生了现代蜕变,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以记者的敏感性揭示了其种种弊端,指出其要害是城市“多样性”在发达表象下趋于消亡,最集中表现在交往纽带的断裂、集体文化的失忆和人性化空间细节的消失。所以,她认为从现代城市空间生命体角度看,美国大城市已在走向死亡。而要使其复兴,就要纠偏正向,恢复城市人性化的功能要素,唤醒文化记忆,保留和活化历史环境要素,这其实就是对历史城市再生的理想期待[17]。到了20世纪70至80年代,偏重功能问题即物尽其用的旧建筑活化论或再生论(revived argument for the old),和偏重外观形式问题即可识别理解的价值论成为热点。

  此后,欧美有城市记忆和观光体验价值的旧建筑和其他人造物也成了地方保护的对象,如法国里昂从文艺复以来的老宅,到20世纪初建的工人住宅,都是历史保护街区的组成部分。美国对此的说法是:“需要保存对地标所示环境状况演变的认知”,因为“认知作用比公共地标的审美价值更为重要”。这就是说,并非只有重要历史纪念物才值得保护,一切与城市变化过程相关联的建造物都可能受到保护,包括:“任何建成30年及以上品质良好者,具有显著特征、关乎历史(historical)或美学意趣者,拥有市、州和国家遗产或文化特征者,以及已被设计为地标者,都会被依章纳入保护清单”。虽然这样的法规有利于保护整座城市的结构和特质,但并未像历史纪念物周边那样划出控制地带,所以地标保护委员会无权对规划委员会管控的周边建筑之“功用”“体量”和“高度”这些具体事务做出规定 ⑧ [15]77-79。与之类似,日本《景观法》将文化财 ⑨ 以外的建成环境保护对象称为景观范畴的“重要建造物”。显然,这种具有历史相关性的保护对象,并不能与历史标志性的对象相提并论,存在更大的保留更新余地。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旧城改造运动,与西方二战后到60年代的所为在改造对象上有很大不同,主要差别是西方改造的主要是工业化前期的旧城,而中国改造的则是以农耕时代遗留为主的古城,和少部分早期工业化时期建造的旧城,因此规模、力度和难度都不可同日而语。受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和经济社会条件,大部分古城的历史风貌已被品质不高的现代城市形态所替代,所遗留的问题,如棚改、城中村改造、低质现代建筑的改良等,成为当下城市更新的焦点甚至瓶颈问题。

  历史城市的“更新”,可说是西方战后恢复期城市重建浪潮的写照,但欧洲历史城市遍布受到保护的文物古迹(historic artifact)和集体记忆的文化属地,更新必须有可作为分析和操作工具的范式(paradigm),这已成为城市更新领域不可忽视的能量。半个多世纪以来,欧洲以类型学范式(typology)最受青睐。这一范式源自法国新古典主义代表人物德·昆西(Quatremère de Quincy)的学说,他从早期人类建筑形态构成特征中,归纳出了几种代表文明可识别的“类型”(type)——形态法则。他明确指出类型只是形态法则的意象提示,而不是用来仿造的“模型”(model)[18]。不难理解的是,类型可能因形态创新中的意象再现而引起情感和精神的共鸣。

  这种类型(或祖型,prototype),可类比瑞士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深层结构,也可与心理学家荣格(Carl G. Jung)集体无意识的原型意象(archetypal image)相关联,因为都表示内在的深层结构。总之,类型学范式应用的目的,并不是以先验的模型为参照对象,寻求对历史城市的形式模仿或与之类似,而是将类型看作建筑的本质,通过新旧形态——形式和功能的类比,提炼出可被识读的历史类型,作为创作的参考,以因应社会文化和技术进步的新需求,在提升生活空间质量、留住城市集体记忆的同时,寻求传统的转化与创新(transformation)。借用现代建筑类型学理论鼻祖阿尔甘(Giulio Carlo Argan)的话来说就是:“创作过程中的类型学和创新性是持续交织的,创新仅在于通过批判和超越‘类型’中从前图式化的约定俗成,来满足特定历史环境对设计的期待。”[19]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和利昂·克里尔(Leon Krier)等人的类型学理论范式有着耀眼光芒,但落成的经典却不多。

  在当代中国城市更新的语境中,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似也应包括历史环境中新建筑的形态创造。不言而喻,中国城乡历史环境也需要建构适合地域特征的类型学范式。从整体上看,应该说我们与国际上的认知和实践还存在一定差距,中国风或新中式怎样聚焦于特定地域的形态创造,是各地建筑师正在探索的方向(见图3)。

  如上文所述,在20世纪后半叶对历史城市和传统空间进化的批判性反思中,除了类型学的类比式转化创新,更新的目的及内涵更倾向于再生,包括实体空间和功能经济两个层面。所谓“再生”(regeneration),中文本义是“修旧利废”,指对残缺物本体进行修复完形(restoration)或翻建提质(renovation),及功能废弃后的活化复兴(revitalization)。虽然再生与更新可有部分互涵,但更新也可能导致旧区摧枯拉朽式的大拆大建,其后果是使历史城市的可识别性和文化记忆发生断裂甚至灭失。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对《雅典宪章》隔离式保护建成遗产的条文做了修正和延展,提出了兼顾价值与活力的再生途径,为确保这些遗产具有经济价值并真正活起来,就要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主张适应历史进化过程,促使新旧建筑共生[20]。世纪之交以来,美国的斯蒂文·莫尔(Steven A. Moore)从质疑“批判的地域主义”过于注重“陌生化”的形态塑造出发,提出了“再生的地域主义”思考(regenerative regionalism),即在对地方场所的日常性感知和实践基础上,探索文化生态的可持续进化和新旧技术互补式整合的途径。总之,历史城市演进中的更新,其实质是以再生为主,从国际上看,“renewal”早已被“regeneration”所取代,事实上国内在一些相关场合,“城市更新”也已注明再生的英文[21]。

  国际上对19—20世纪建成环境再生的思考和实践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景观设计师劳伦斯·哈普林(Lawrence Halprin)提出了对旧建筑的循环再生途径(building recycling),即在保留建筑形态的前提下,置换活化空间功能,改良提升环境品质,以旧金山渔人码头完整保留吉拉德里巧克力工厂区(Ghirardelli Square),并成功使其获得再生为标志。而翻建是循环再生的重要手段,这是对旧建筑提升品质的设计探索。每个翻建工程均应一例一议,疑难杂症尽在其中,各有各的特点、问题、挑战和务求得体的解决策略。对于翻建对象,哪些部分应当保留,哪些应当改良,新旧材料和技术如何兼容等等,还仅仅是翻建中难以绕过的一部分问题[22]。

  20世纪70—80年代历史旧建筑的循环再生和翻新提质风行欧美,涌现出旧金山的苏荷老厂区、巴黎左岸的旧火车站(奥赛博物馆)、维也纳的煤气罐社区、巴塞罗那的卡萨拉蒙纳(Casaramona)工厂改扩建,以及意大利特雷维素的贝纳通(Benetton)研究中心等一大批再生经典案例。晚近的一个循环再生例子是法国巴黎的104艺术中心(LE CENTQUATRE),近年来已成为历史环境再生的一大热点。该项目对一座由屠宰场改为殡仪馆的百年建筑群进行了原址保留的再生设计,关键难点是如何保留地面建筑的同时开发地下空间。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对历史建成物进行拆除,待地下部分造好后再原址复建;另一种是将其顶升平移,待地下部分完工后再原址复位。此外其实还存在第三种可能,就是原地保留既有建筑,通过结构托换技术扩大地下空间。该项目采用了第三种方式,成功将这座殡仪馆改造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市民艺术中心(见图4)。

  中国自20世纪末以来,也有很多各界耳熟能详的此类工程案例。举如上海以石库门里弄改造为“新天地”酒吧街和黄浦江沿岸旧工业区的转型活化,北京798电子工业区、景德镇陶溪川和深圳华侨城的文化创意园项目的化朽为奇,都是修旧利废和活化再生的典型案例。内蒙古工业大学以旧校办工厂改造的建筑馆,保留了旧厂房所携带的岁月斑驳“包浆”和早期工业化建造气息,以钢、砖、木和特型玻璃等新材料对内部空间进行二次塑造,设计手法内敛、简拙、朴直、自如,新旧空间界面的分合痕迹若隐若现,浑然一体,给人以醇厚质感和美学体验[23](见图5)。

  复建的前提是掌握原物遗址、文献和图像等详实依据。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复建工程,当首推德国德勒斯顿圣母教堂(Dresdener Frauenkirche)。这座著名的地标建筑在二战结束前被炸为废墟。新世纪之初,作为欧洲和解的象征,这座建筑奇迹般地实现了保留废墟的原址原貌重建,墙体和圣坛的每一块残存石构件和石雕装饰均被原样复位(anastylosis),成为可识别的历史遗存信息载体,新旧相嵌,既区分明显,又天衣无缝,获得了近乎完美的再生(见图6)。

  同时期法国科隆的科伦巴艺术博物馆(Kolumba Art Museum),原本也是一处二战中被炸毁的哥特教堂废墟,还包括从罗马到中世纪的遗留物。与德勒斯顿圣母教堂的原样重建不同,建筑师在废墟之上设计了一座可让人联想到教堂意象的新博物馆,原来的教堂废墟轮廓则在博物馆墙面上若隐若现,成为其突出的组成部分。这种古今相融的再生效果给人以时光穿越的震撼(见图7)。

  显然,这两个复建与加建的废墟再生工程案例,对象和实施条件非常特殊,并非可以推而广之的再生范式。只有在满足合法合规,并兼顾公众利益的条件下,这类工程方有落地实现的可能。上海外滩轮船招商总局大楼(主体修复及屋顶复原)和日喀则桑珠孜宗宫(主体复原)再生工程就是在上述限定条件下完成的[24-25](见图8、图9)。

  从历史城市进化的角度可以认为,除了环境的适宜,管理的先进,设施和服务的齐全、便利,一座城市的个性魅力,还来自其承载着历史底蕴与文化多样性的传统及其载体,并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形态构成的城市“文化层”中呈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具有持久魅力和生命力的城市,就应是适应文化与社会演进,既“延”又“续”,不断获得再生的“拼贴”城市[10]。在新与旧延续的演进设计中,“新的都市空间是可以被整合到传统的环境肌理之中,从而使二者融为一体的” ⑩ 。

  科林·罗针对历史城市进化,分别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以多元思维和策略思考,提出了历史城市演进的“拼贴”范式(collage),重在探讨城市异类及新旧元素之间的叠合及共存方式,具有划时代的思想影响力。他引用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话说:“我们期望在科学中进步,这意味着必须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我们必须延续某种传统。”他还认为,传统同样具有双重功能,不仅创造某种秩序或者社会结构之类的事体,而且提供可操作的途径,我们借此批判和求变,就像神话的寓言或者自然科学领域理论的发明,有助我们将自然事件秩序化,社会领域的传统发明也是如此[1]118-122。由此他以思维的两分法,对天性与习性、自然与历史、记忆与现实、肌理与实体、规则与自由、传统与乌托邦、科学与民粹等矛盾范畴及其关系做了基于大量案例比较的解析。这种两分法的思考,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历史城市需要整旧续新、兼收并蓄,以获得空间和社会双重意义上的再生。

  问题是从方法论上如何诠释“拼贴”?为了说明这一点,科林·罗首先对传统城市与现代城市做了形态比较。他认为传统城市尽管缺憾明显,但依然优点突出,主要表现在:“实体(solid)与连续的网络或肌理(matrix or texture),为相互关联的独特空间赋能,由此形成的广场和街道让人放松心情,感受到整体可识读的环境,其要点就在于维系着城市肌理或图底的精彩绝伦”。而新城和旧城的“图-底”(figure-ground)实际上是反转关系,新城的底(肌理)大于图(实体),而旧城的图却大于底。在由旧到新的城市演进中,旧的城市肌理在解体,新的建造实体却在膨胀,这难道就是历史城市的宿命么?科林·罗无意从现代主义或历史主义的立场出发,在新旧两种城市形态之间选边站,而是憧憬某种新旧城市图底关系的混融状态[1]63-65。调适实体和肌理的图底关系,可看作虚实相生的两分法,包涵了规划和自生、惯常和偶发、公共和私有、国有和个人等的共生关系。其中调适策略可灵活多样,比如混交、吸纳、变形、质疑、因应、施与、叠加、调合等[1]83。

  科林·罗习惯于引经据典,开口话里有话,这也使其充满了睿智和学术分量的著作显得有些形上和晦涩。他的《拼贴城市》自然聚焦于“拼贴”二字。借着英国哲学家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引用古希腊诗人阿尔克洛凯斯(Archilochus)“狐狸多心机,刺猬惟一绝”的名句,来隐喻随机权宜的“拼贴意匠”(bricolage)。如将罗马的哈德良宫与法国的凡尔赛宫作对比,认为前者是拼贴策略,后者为单一秩序。接着他又将之与结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évi-Strauss)在《野性的思维》()里对“拼贴师”(bricoleur)的描述相关联:“拼贴师擅长做大量各种各样的活计,但不同于工程师,为了完成一个工程,他并不局限于机械地把原材料及工具与每项活计一一对号入座使用”,而是善于用随手可得的多种材料和工具,来达到同一个多维度的拼贴目标。科林·罗为此对拼贴师与建筑师的关系作了类比,他认为:“如果我们能剥去职业自恋的面具,从学术的观点看,‘拼贴师’之于‘真实生活’的名号,比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要高得多。”[1]91-104尽管如此,对于历史城市进化而言,“拼贴意匠”作为一种辩证思维和策略思考,还需要借助诸如隐喻、类型学、不确定性等认知范式和实践策略,才能助推城市的合理进化,真正“使设计成为生存的依托”[1]117(见图10)。

  上海松江方塔园比较典型,将北宋兴圣教寺方塔、明朝城隍庙砖雕影壁和异地搬迁来的清代天后宫大殿、民居楠木厅等,与钢架瓦顶的园北门、山谷意象的石砌堑道、砖砌曲面的花隔墙等,以及作为园中主厅堂的茶室——“何陋轩”,以古今元素的共生方式,“萧散”地同置一园。水体是中式园池的蜿蜒平面,和西式草坡的水、岸浑然,一望可知是中西交融的意味。

  何陋轩外观乍看像是一座四面无壁的草棚,以竹材模拟现代钢结构的空间桁架,承托旧时沪上乡间常见的大曲率“落厍屋”稻草顶,前后屋面的凹曲与悬山侧披的凸曲阴阳相衬。特别的是,何陋轩竹桁架的构法(tectonic)因造价欠缺以竹代钢,并有乡村竹匠介入建造过程,给新风土的质感注入了在地的固有风土气息。曲高一筹的是,冯纪忠的创意用“今”与“古”相和以为“新”,而不是变古为新,诠释唐代文学家司空图的“与古为新”意涵,并在方塔园的设计构思中随处呈现[26-27]。其实,宁波博物馆砖瓦幕墙的风土构法和砖瓦匠的介入,在策略思考上与之也是趋同的。

  总体而言,西方经过18—19世纪的大规模旧城改造,许多古城的原有风貌早已大变,如今日所见巴黎城的大部分都是19世纪中叶奥斯曼计划改造后,披着新古典外衣的现代早期城市风貌,以今天的遗产价值取向,也经历过那个时期的“大拆大建”,但我们不能苛求前人,而是要在其留下的历史经典、经验和教训中思考今天与未来的问题与对策。相比之下,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起步,比西方晚了百年以上,因此中西存在着文明演化进程的阶差。而一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历史城市更新,如何超越这个“阶差”?在当代水准上既能保护遗产脉系,又能实现更新目标,是一项难度极高的再生挑战。

  (图片来源:图1:刘磊拍摄;图2:邱晓翔拍摄;图3:常青研究室;图4、图10:常青拍摄;图5:参考文献[23];图6:参考文献[25];图7:《时代建筑》2008年03期106页;图8:参考文献[24];图9:常青. 西藏山巅宫堡的变迁——桑珠孜宗宫的复生及宗山博物馆设计研究[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图34,图版6;图11:萧默. 八十年代建筑艺术[M]. 香港:香港建筑与城市出版社,1990.)

  ① 关于“质”与“文”的关系,笔者在《中国建筑教育》2017(总第19册)中的《以文养质,知恒通变》一文中谈到了其对建筑教育的启发。

  ③ Collage City一书由英国著名建筑史家科林·罗与弗瑞德·科特(Fred Koetter)合著,书中核心思想之一来自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科学证伪主义和托马斯·库恩(Thomas Samuel Kuhn)的历史主义范式批判论影响,即真理是相对的,未来是不确定的,科学进步只有证伪定理,科学革命需要更换范式,但证伪和更换不是对之完全抛弃,而是在创造中吸收。全书推崇的多元共生和拼贴策略,均体现了这种批判性思维的影响。2003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了童明的中译本《拼贴城市》。

  ⑦ 根据国家文物局和住建部发布的保护清单,自1961年颁布国家《文物保护法》(2002年修订)以来,迄今被认定的国家级建成遗产及其历史环境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058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开始认定,2008年颁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141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全国历史文化街区970片,历史建筑4.27万处。国家有关部门推助的“传统村落”6 819个,20世纪建筑遗产298处(此两类名称尚未有正式法律身份),56项建成遗产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具有“显著普适价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s)的世界遗产名录,数量仅次于意大利,居全球第二。除了上述国家级清单,还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及以下的各层级、各类型数量庞大的建成遗产。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翻倍,猛增至逾77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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