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塔城地区质监局今年申报了修订《红花籽油》地方标准任务,并于近日上报了《食用红花籽油》地方标准报批材料,经批准后即可发布。

  据了解,修订《红花籽油》地方标准中有6个新变化,一是标准名称由红花籽油变为食用红花籽油。二是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高亚油酸型红花籽油。三是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四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CodexStan210:1999《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增加了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项目相关内容,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红花籽油掺伪试验提供参考。五是根据红花籽油的原料及采用的加工方式,对其进行了分类和定等,增加了红花籽原油的内容,成品油的等级由两个级别调整为三个级别。六是标准由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塔城地区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