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民警在绥化市将嫌疑人大海(化名)抓获。至此,一起利用低价卖自卸牵引半挂车拖挂实施诈骗的案件告破。

  “我在微信上买自卸牵引半挂车拖挂时被骗了,转款半年车没见着,卖车人也没影了,警察同志快帮帮我吧。”许先生说。

  前不久,司机许先生来林甸县公安局报警称,去年2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在绥化市的大海手里购买了一台二手自卸牵引半挂车拖挂,不仅车况好,而且价格也很满意。

  “虽然是通过网络相识,但大海人特别讲义气,为了帮助我省钱,他还特意找朋友将拖挂送到林甸。”许先生说。

  为了扩大经营,许先生准备再入手一台自卸牵引车半挂车拖挂。去年3月末,他在大海的微信朋友圈看到,近期大量出售牵引半挂车拖挂,而且还有车况照片。

  当许先生向大海表示自己想要购买时,对方表示3.2万元就可以出售,要交付定金2万元,提车时再交尾款。

  随后,许先生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2万元。第二天,大海又以提前收尾款为由,要求许先生再支付0.45万元。

  本以为转了2.45万元后,就可以顺利拿到拖挂,可许先生却始终没有见到。每次催问时,大海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

  直至春节前,与大海彻底失去了联系,许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他急忙到林甸县公安局刑侦四队报案。

  接警后,林甸县公安局刑侦四队民警立即联合网警大队开展调查。2月1日,民警驱车赶赴绥化市北林区,在一居民楼附近成功将嫌疑人大海抓获。

  大海,今年37岁,家住绥化市北林区,此前一直靠养牵引车为生。去年因贷款压力大,在与受害人许先生聊天时发现了“商机”。

  为了博取许先生信任,他经常说自己有多台牵引车拖挂,可收到钱后,又编造各种理由不交拖挂。

  审讯中,嫌疑人大海交代,迫于还款压力,他将2.45万元用于还款,并将许先生交款买的拖挂卖给了他人。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大海对其在2022年3月,以低价卖自卸牵引半挂车拖挂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诈骗许先生2.4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大海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大海不但让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还因为自己的肆意挥霍和犯罪行为,让其家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最终害人害己。

  对此,警方提示:网络交易有风险,请先核实再汇款,千万不要给陌生人转账,莫因贪图小便宜,吃了大亏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