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成立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科学精准、宽严相济,对10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林道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杨国权,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刘先荣,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黄成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江桂洪,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高耿恩,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杨卫国,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严重损毁了一批大树老树,破坏了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是典型的破坏性“建设”行为,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错误严重,教训深刻。
广东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防止城市更新中造成破坏性“建设”问题。举一反三、以此为鉴,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不断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