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精彩纷呈,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这一年,湖北林业战线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主战场上建功立业,书写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的精彩林业篇章。
这一年,我省林业亮点频现、热点不断。哪些事件将深度影响行业发展走向?哪些事件值得我们共同记忆?综合专家学者的意见,湖北省林业局梳理出2021年湖北林业十件大事。回眸一年来林业发生的大事,有助于我们提高对建设美丽湖北的认识。
2021年,中国迎来100周年华诞。为了重温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湖北省林业局召开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举办党史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词、表彰先进、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一系列活动。
一年来,省林业局党组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重点任务,聚焦“学习走心”,认真完成规定学习教育内容;聚焦“活动走深”,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活动方式;聚焦“办事走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省林业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用全会精神指导林业生态建设具体实践,答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答题”。
2021年8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出明确要求。
我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落实林长责任区域,实现林长全域覆盖。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有六大任务,包括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推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11月23日,我省召开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为生态省建设“添林加绿”,为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增能赋绿”,加快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
至2021年底,我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明确各级林长49343人,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5%,森林蓄积量达到4.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55%,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500亿元,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十四五”时期,我省林业将按照“四屏一系统”,即“鄂西南武陵山、鄂西北秦巴山、鄂东北大别山、鄂东南幕阜山四大森林生态屏障和鄂中平原湿地生态系统”,优化发展空间布局,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筑牢省委提出的“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安全格局。
未来五年,我省将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发展优势绿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林业碳汇行动,高质量提供绿色生态产品。到2025年,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初步建立,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
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省绿化委员会提供数据显示,40年来,我省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累计12.6亿人次,植树42亿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有力推动了林业生态建设。
据省林业局统计,目前,我省森林面积达到1.16亿亩,森林蓄积量4.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2%。
绿水青山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几何?2021年9月18日,省林业局发布《湖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2019年湖北省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7890.25亿元,较10年前增长126.96%。
7890.25亿元意味着什么?占2019年湖北省GDP的17.22%。按湖北省2019年常住人口5775.26万计,全省居民人均享受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为13662.16元。
出门见绿,百姓享受良好生态带来的福祉。截至2021年,我省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1个,省级森林城市36个、森林城镇214个,绿色(森林)乡村5929个,人们生活在绿意盎然的缤纷世界里。
2021年,我省1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开局良好。一年来,14个试点县围绕产业培育、模式探索、机制创新,探索“两山”有效转化路径,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打造“生态美、产业优、机制活、百姓富”的示范样板。
“两山”试点县示范引领,我省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目前,全省木本油料林总面积达到772万亩,林下经济基地2800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2308万亩,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1.85万个,直接带动和影响农户达到121.64万户。2021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4600亿元。
林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省林业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全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温泉养身、森林氧疗等大健康养生产品,加快建设一批健康小镇、康养综合体。2021年,林业第三产业产值达1464亿元。
2021年,省林业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时消除堵点,实现林业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
省林业局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共发布34项行政许可、13项公共服务项目,全部实现网办功能。林业行政许可实行“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次数”,减时限比例达85.3%,减材料比例达6.88%,47项政务服务事项中23个事项实现零跑腿,其余24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021年,省林业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搭建绿色产品交易平台、银企对接平台、科技服务平台,为涉林企业提供产品推介、金融、科技等多维服务,实现产业富民、生态惠民。
2021年,省林业局为37个重点帮扶县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334344万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6751万元,继续在全省选聘66877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
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部门重要职责。2021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我省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2021年6月,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我省对1599个林草湿样地和12个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展开调查,于9月30日完成外业调查。调查数据与全国第三次土地(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林草湿资源管理实现“一张图”“一套数”。通过调查,我省全面掌握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面积、分布、质量、结构等情况。
2021年10月,《湖北林木种质资源》正式出版,全省第二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圆满收官。此次调查共记录木本植物125科550属2783种(亚种、变种),全面掌握我省林木种质资源本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颁布,湿地保护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湖北是湿地大省,湿地面积达2175.3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7.8%,位居中部第一。
省委、省政府把湿地保护摆在重要位置,相继出台《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持续部署推进湿地立法、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湿地公园建设。全省已建立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8处、国家湿地公园66处,总数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位、第一位、第三位,全省湿地保护率达到52.62%。
2021年10月,《湖北省重要湿地生态健康评价规范》正式实施,建立全省湿地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全省湿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湿地是否健康,水鸟来投票。2021年4月1日,省林业局公布越冬水鸟调查结果,全省120个湿地调查点共记录89种水鸟,种群数量达895392只,连续几年攀升。其中青头潜鸭种群数量达到453只,约占全球的45.3%。
全省林业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月,湖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此次森林火险普查涉及全省103个县(市、区),有乔木标准地2813个,灌木标准地330个,大样地314个。
据统计,2021年,全省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数与2020年同期持平,比2019年同期大幅下降,国有林场、森林类自然保护地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2021年,我省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防控工作成效明显。根据2021年秋季普查结果,全省松材线%。
2021年,十堰市郧阳区、兴山县、南漳县、公安县4个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先进。全省有6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国林业有害生物优秀测报员。
2021年3月,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按照省委、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省林业局启动湖北省长江干流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
在省林业局统一部署下,长江沿线个县(市、区)林业部门历时9个多月,基本查清具有代表性的50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情况,掌握其分布现状、栖息地现状、种群数量及变动趋势、受威胁因素和保护现状。调查发现,23种重点野生植物保护良好,27种重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
“树大是美景,树老是文化”,每一棵古树都是自然的“活化石”;每一株名木都是历史的“活文物”,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经济、生态等价值。
2021年3月,省林业局启动“湖北最美古树”系列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激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全省林业部门层层筛选,9月,省林业局公布“湖北十大最美古树”“湖北五大树王”名单,其中树王树龄最长的达30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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