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各投标人均可就(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S342省道两侧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工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农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四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数据的合成,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万石镇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S342省道两侧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工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万石镇农业园区绿化管护工程。每个标段中的相关参数按标段顺序分标段抽取,分标段评审。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投标保证金③报名人身份证及介绍信(原件查看用,复印件留档用)。

  6、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4时前至宜兴市雁行路136号徐坝社区左转电梯三楼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电线)购买,价格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圆,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

  (2)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